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統計數據  > 正文

供貨商賣10元賣場拿走3.8元 亂收進場費有礙公平

2013-12-06 13:26 來源:經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報道,北京一些賣場和超市巧立名目、隨意收取進場費,供貨商賣10元錢的商品,賣場方面便要拿走3.8元。許多供應商因此出現虧損。

  【微評】 超市進場費成為“行規”,供貨商卻只能忍氣吞聲,背後反映的是大型零售商的市場強勢地位。沉重的進場費,不僅干擾正常的市場秩序,提高了中間過程的運營成本,最終還會使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因為這些成本最終是由消費者來買單。面對商品流通領域的這一“頑疾”,必須加強市場監管,用法治來維護市場秩序,使市場參與主體能擁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