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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物真人秀忽悠人 旅行社違約增加購物點

2015-03-10 13:19 來源:西安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宋潔 實習生高源) 酒店洗浴不慎摔傷,酒店還説年齡太大應有家人陪洗澡;買回保健品,卻發現和免費試吃的不是一回事……去年一年,西安消費者遭受了不少憋屈事。昨日,市消協公佈了去年十大維權案例,為消費者維權提供參考。

  案 例1

  酒店沒有防滑 洗浴時摔傷

  王女士入住西安一家酒店,洗澡時不慎滑倒,後仰磕在馬桶邊緣,當場身體四節側肋骨斷裂,嚴重受傷。王女士認為,入住酒店屬於四星級酒店,卻沒有防滑墊和防滑標誌,酒店認為王女士年齡較大應在家人陪同下洗澡。雙方僵持不下,經市消協調解,酒店願意承擔2萬元醫療費。

  點評:市消協提醒各大酒店,浴室地滑,應當為消費者做好防滑措施和標誌,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案 例2

  推銷保健品免費試吃蒙人

  60歲的李師傅接到傳單,某保健品廠家舉辦産品宣傳早會,每天早上有專家講座,而且還免費發放一週保健品。吃了幾天免費産品,李師傅覺得睡眠品質有所改善,所以購買了6000余元産品。回家後,李師傅發現新買的和以前免費發的,在顆粒大小和口感上都不一樣,也沒有效果。經消協調解,商家給李師傅全額退貨。

  點評:從市消協去年接到的保健品投訴看,商家一般是通過廣播、電視、講座等方式售賣,很多老年消費者往往受到誇大宣傳、親情服務等影響,用後效果不理想且維權困難。在此提醒老年消費者如果確實需要,最好到有售後保障的實體店裏買。

  案 例3

  延期送貨致鮮果腐爛

  王先生將20斤新鮮核桃和大棗,從西安寄到廈門,快遞公司承諾兩至三天到達。五天后,王先生得知收件人還沒有收到貨,於是詢問快遞公司,答覆兩天前已經簽收。原來是快遞員將貨送到收件人所在物業處,並沒有告知收件人,因此他拿到貨後,鮮果已經全都腐爛變質了。經消協調解,快遞公司退賠500元費用。

  點評:王先生和快遞公司自填寫完寄件單就形成了合同關係,快遞員沒有將貨物送給收件人就沒有履行完合同。因此,因為快遞員的原因延誤了收貨導致消費者受損,快遞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 例4

  冒用客服電話推銷産品

  張先生去年8月份接到一個顯示“10010”,自稱是聯通客服的電話,向張先生推薦一款蘋果5s手機只賣3300元,貨到付款的活動。張先生動了心,可當收貨付款後,張先生才發現根本不是正版手機,聯通公司也表示沒有此項活動,稱最近有不法分子冒用客服電話推銷産品,張先生應該是上當了。訴至消協,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繫了快遞公司,凍結該貨款,後經查實快遞公司退還了全額貨款。

  點評:消費者在電話推銷等沒有實體店的消費方式中,應提高警惕,防止被騙。

  案 例5

  電視購物真人秀忽悠人

  丁女士看到電視上的真人秀,用了某美容儀後15天就見效,眼袋變小了、魚尾紋不見了。丁女士很心動,於是花800余元訂購了一台,並認真按照説明書堅持使用了半年,可沒有任何效果。隨後要求退貨,但被以購買時間過長拒絕。去年3月訴至消協,經調解最終商家為消費者辦理了全額退貨。

  點評:消費者應理性消費,不要對廣告宣傳的效果盡信,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案 例6

  網購收音機電池非原裝

  陸先生在“天貓”上花128元網購買了一台收音機,承諾原裝正品。可隨後陸先生充電時發現,才一分鐘就顯示電量已滿,懷疑是假冒産品。陸先生找到售後服務部,經確認,收音機電池不是原裝。經消協調解,商家賠償200余元。

  點評: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實施,欺詐按退一賠三處理,本案中銷售方承諾正品,但電池卻不是原裝,所以按照新《消法》加倍賠償消費者。

  案 例7

  商家用劣質軟管致家中被泡

  姚師傅在2010年購買某品牌櫥櫃,去年5月物業通知家裏滲水,樓下已經被水泡了。姚師傅回家檢查,發現是櫥櫃裏的水槽軟管爆裂,家裏地板全部被淹,損失嚴重。可與櫥櫃商家協商賠償,商家卻表示水槽軟管不是自己品牌的産品拒絕賠償。姚師傅説,水槽軟管是商家到別家店裏拿的贈品,因此應當承擔責任。經調解,商家給消費者補償了500元。

  點評:本案中消費者在購買櫥櫃後,商家贈送的水槽軟管沒有開具任何票據,所以商家拒絕承擔責任。提醒消費者,面對贈送的産品也應在票據上標明,以便維權。

  案 例8

  美容院“綁架”顧客消費

  趙女士看到某美容院宣傳3800元“去眼袋”,保證十年反彈免費再做。交完錢後,美容院説做完後需要護理才能恢復,於是趙女士交了1200元。隨後,美容院又推薦了一種600元的萬能精油加速恢復,趙女士又交了600元,打開精油發現臨近過期,要求退貨被拒絕。經調解,美容院退還消費者600元。

  點評:這種“綁架式消費”在美容消費裏比較常見,愛美的消費者在美容消費過程中應保持腦子清醒,免得落入圈套。

  案 例9

  旅行社違約增加行程

  老年消費者吳廣志兩人在西安某旅行社報團旅遊,每人4100元去韓國全景五日遊。但他們中途被告知,回程航班不是天天有,行程加了一天。此外,旅行途中增加了一個購物點,合同中約定增加購物點賠10%違約金。當消費者要求賠償時,旅行社只同意送每人一套化粧品。經調解,二人共得到賠償1000元。

  點評:根據《消法》規定,旅行社應當履行合同約定賠償消費者10%的旅遊費用。對於消費者提出的其他問題,合同沒有約定清楚,所以做了適當補償處理。

  案 例10

  低價家裝埋下品質隱患

  景先生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全包總價4萬餘元。但施工中出現了諸多品質問題,不像是宣傳中所説的標兵工程隊,而且熱水器插座安裝錯誤、地面不平等,給他造成嚴重困擾。目前此案正在消協處理中。

  點評:消費者可要求裝修公司,明確地將所用材料的品質、級別、規格型號等參數在預算表上標注出來,以供日後安裝使用時參考。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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