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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售假拒三倍賠償 淘寶支援商家

2015-01-22 07:52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導讀】消費者在淘寶買手機買到明文規定不能售賣的演示機。賣家同意退貨,但拒絕三倍賠償;淘寶支援商家決定,消費者大為不解。12點15分《天天315》關注:知假售假,説好的三倍賠償呢?

  關於網路購物維權艱難的話題,我們欄目一再涉及,但是狀況似乎很難改變。最近,我們欄目再次接到消費者投訴,淘寶店家售賣品質低劣的非賣品,消費者要求退貨並要求三倍賠償,最終未能如願。

  武漢的董先生,去年在淘寶一家名叫“三星中國”的店家購買了一款價值三千多元的三星手機,使用不久,手機出現問題,董先生將手機送到三星維修點去維修,可結果卻出人意料。

  讓董先生始料未及的是,自己買的手機居然是演示版的非賣品。董先生很氣憤,找商家理論,並根據《新消法》提出三倍賠償要求。退貨的要求商家同意了,可是“三倍賠償”卻遭到賣家以及淘寶的拒絕。

  董先生説,在三星維修點,他拿到了三星方面出具的手機是演示機、非賣品的書面文件,所以賣家才同意退款,但是三倍賠償的要求遭到拒絕。賣家拒絕,董先生認為在意料之中,但是淘寶方面也支援店家的決定讓他覺得不能理解。

  董先生説,自己很想狀告淘寶和賣家,但是淘寶在杭州,店家在深圳,自己琢磨半天也不知道應該告誰,到哪去告。

  為了認清店家“三星中國”的真面目,董先生到網路上去查詢,經查他認為,這個“三星中國”基本屬於一個一直在售賣假貨的黑店。

  還有一個問題也讓董先生憤憤不平。三星中國同意退貨,董先生想,先把貨退回店家,拿到貨款,再跟她們理論三倍賠償的事,於是董先生叫來快遞把手機寄回深圳。董先生想,這手機也是價值三千多塊,不能弄丟了,於是他為手機保價了,保價後的快遞費用是160元。可是,賣家拒不承擔保價的費用。

  董先生認為,運費保價是為了防止手機在運輸中丟失,萬一丟失,快遞公司應該按原價賠償,他這麼做是為賣家著想,保價的費用理應由賣家承擔。而賣家和淘寶都拒不承擔這是不對的。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武高漢以及中國消費者律師團胡鋼律師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知假售假,《新消法》關於賠償是如何規定的?

  胡鋼:這塊主要涉及到欺詐行為,新消法第55條非常明確的規定,經營者存在這種虛假行為的話,首先要賠償相關的損失,而增加賠償的金額還是相當於它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這種服務費用的三倍。

  賣家“三星中國”知假售假該怎樣處罰?他能不能拒絕三倍賠償?

  胡鋼:如果確實能夠證明它欺詐的行為,無論這種欺詐的行為是基於隱瞞真相還是虛假告知,按照法律規定經營者首先應該退還商品的價款,同時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3倍的懲罰性賠償。

  武高漢:新《消法》和老《消法》相比較,第一原來是一賠二現在是一賠三,第二當一賠三不足500元的時候,按500元計,還有第三條,如果發生了侵權事件,欺詐行為還造成了消費者身體受到了傷害,比如説産生了住院費或者等等其他的相關損失,這個金額就比較大,10萬或者20萬,那麼消費者還可以以實際受到損害的金額向上翻兩番。所以新《消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條款跟舊《消法》相比較是大大的前進了一步,結合這個案例我覺得淘寶涉嫌欺詐消費者,應當一賠三,現在淘寶的態度還涉嫌故意推諉,淘寶要迅速改變自己的態度,按照法律有關規定給消費者賠禮道歉,並且一賠三。

  經濟之聲: “三星中國”遭到消費者投訴制假售假已經有好幾年的歷史,網上的帖子幾乎隨處可見,可是這家店舖卻一直在淘寶安然開店,原因何在?

  武高漢:我覺得這個手機店和淘寶是一家人,淘寶是內部監督,應當監督這個手機店,不要幹違法亂紀的事,內部監督一定要依法,要公正,一碗水端平,如果你搞這種就等於同流合污了,淘寶要懸崖勒馬,這個手機店已經犯了欺詐的錯誤,包庇欺詐別人的人損失的是淘寶的信譽。

  經濟之聲:淘寶容忍店舖知假售假,是否應該遭到法律法規的處罰?

  胡鋼:淘寶相關的員工的法律培訓這方面還是有欠缺的,非常重要的法律沒有得到有效的執行,那麼消費者權益受到保護,如果這種情況長時間大範圍存在,消費者遠離了特定網路交易平臺,商家的利益網路交易平臺本身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害,不然消費者走了淘寶也就沒了。

  經濟之聲:關於三倍賠償,淘寶明確表示支援賣家的決定,理由何在?這個決定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援?

  武高漢:如果這真是代表淘寶代表馬雲的答覆,淘寶這個信譽就大大降低,讓人大跌眼鏡,希望淘寶高層了解這個事,立即對所謂的店員進行批評教育,立即賠償消費者。如果淘寶還要一意孤行,消費者不是沒有辦法,比如説找消協,消協是調節,可能慢點,可以打電話到工商消費的熱線上,國家工商局剛剛頒布了一個保護消費者的條例,對消法又進行了一些詳細的解釋,那麼這裡都有處罰條款,所以我覺得找到了工商,工商很有可能大刀闊斧的對淘寶進行一個處理,到了那一步淘寶的面子更不好看了。

  經濟之聲:關於退貨運費保價款誰付的問題,法律是否有相關規定?這筆款項理應誰來承擔?

  胡鋼:消費者支付的保價款,實際上是為了賣家的利益,就是為了保證那個特定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存在丟失的情況,而且這也是實實在在為了解決糾紛,消費者付出了損失,依據法律規定顯然由經營者來承擔的,而它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這是兩部法律並行不悖的。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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