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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稅之星”蘋果或遭歐盟重罰數十億歐元

2014-10-13 15:38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新華社

  羊城晚報訊 記者林曦、實習生沈麗虹報道:繼“泄密門”、“彎曲門”之後,蘋果又陷入了“避稅門”,近日歐盟委員會高調宣佈,指控蘋果與愛爾蘭政府達成黑箱交易,多年享受低於2%的稅率,並獲利於補貼,大肆避稅。據悉,歐盟即將公佈相關調查結果,這可能意味著蘋果公司將接到高達數十億歐元的創紀錄罰單,目前蘋果方面對此並無回應。

  “避稅之星”蘋果

  早在去年,美國參議院就曾舉行聽證會,發現蘋果公司將鉅額利潤從美國轉移至海外子公司。此前,蘋果公司堅稱,該公司與愛爾蘭達成的稅務協議並不違法。

  20世紀80年代,蘋果率先推出“雙愛爾蘭加荷蘭三明治”的稅務戰略,龐大利潤經由低稅率的愛爾蘭和荷蘭子公司避稅。而愛爾蘭子公司的部分股權,早已轉到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鮑德溫無限控股公司手中。但這家公司,沒有註冊辦公地點或電話,唯一的董事正是蘋果CFO奧本海默。

  據悉,愛爾蘭科克市的蘋果工廠,本地僱員4000人。提供如此之多的就業機會,愛爾蘭政府提供特殊企業稅率2%。此外,蘋果還成立兩家神秘的愛爾蘭子公司,分別為“蘋果運營國際”(AOI)和“蘋果經銷國際”(ADI)。AOI在2009年到2012年的利潤價值達到300億美元,但不管是在愛爾蘭還是美國,AOI過去五年都沒有提交過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同樣是在2009年到2012年,ADI 的銷售收入達到740億美元。僅在2011年,ADI就創造了220億美元的利潤,但只納稅1000萬美元,相當於0.05%的稅率。

  根據愛爾蘭稅法,只有在本地管理與控制的企業才被視為愛爾蘭企業;而美國稅法規定,只有在美國組建的公司才會被視為美國企業。蘋果巧妙地鑽了兩國司法體系的“漏洞”。即使按照愛爾蘭12.5%的稅率,也遠遠低於美國35%的公司所得稅。按照歐盟規定,愛爾蘭蘋果的部分利潤還能夠以免稅形式流向荷蘭。

  跨國公司避稅由來已久

  蘋果一年凈利潤456億美元,創下全美最高紀錄,在全球也名列前茅。有評論稱,蘋果使出渾身解數避稅,海外賬戶存款超千億美元,更是堪稱“避稅之星”。

  事實上,跨國公司避稅的歷史由來已久。據悉,此次歐盟調查還將針對菲亞特、星巴克等跨國企業。業內人士表示,跨國公司避稅的手段大體有三種:一是盡可能繳低於某國法律合理解釋下所要求的稅額;二是所得實際上是在高稅率的甲國賺取的,他們希望在低稅率的乙國報稅;三是設法延後繳稅。

  根據標準普爾500指數,71%的跨國科技公司繳稅稅率比其他公司低三分之一,而跨國公司避稅讓美國每年損失1500億美元。日前,美國出臺反稅收倒置所有措施,嚴打本國公司海外避稅的行為。美國總統奧巴馬發表聲明,未來數周至數月內,將著手制定更加公平的稅法。據悉,在未來數周內,對於蘋果的指控,歐盟方面會將結果公佈在歐盟的官方期刊上,包括蘋果在內的相關利益方有一個月的回應期。而最終的結論可能還要等上半年的時間。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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