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2014年2月份全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媒體發布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抽查監測結果。公告顯示,舒心丸藥品廣告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公告顯示,舒心丸藥品廣告屬于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廣告中“胸悶氣短、心肌缺血等症狀一丸吃下去準保見效”、“較重的心絞痛、房顫、早搏、心律不齊等疾病,50丸就能明顯緩解”等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並利用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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