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陜西省西安經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務用車補貼標準明顯偏高,個別崗位每月可以享受5300元的補貼,而2013年西安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50元。該集團負責人回應稱,將新配專車改為領取用車補貼,比原來節約很多,對於企業來説是一件好事情。
西安經發集團是一家大型國有獨資企業,其經費支出關係到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公眾關注無可厚非。不難看出,該集團相關負責人之所以説出此番話語,就是認為節約下的錢數多寡,可以作為車改成功與否的衡量標準。這顯然忽略了車改的真正目的。
公車改革一頭牽著行政人員的切身利益,一頭連著公眾的敏感神經,若處理不好可能會將好事辦壞。近日印發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明確提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可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車改革的好處顯而易見,既可以有效遏止公車私用、超配豪華車等亂象,又能減少因買車、聘用司機等所帶來的行政成本。
但是,公車改革的關鍵在於公車如何改、車補如何發、改革到底由誰來操作?假若未把這三者理順,公車改革的規則由利益相關者自己來定,很容易異化為變相加薪的手段,淪為權力自我分肥的工具。車補也很可能成為變相加薪或隱性福利,不斷蠶食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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