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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騎小型電動自行車要考照(2007.06)

2008-01-03 13:5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2007年6月起,臺當局“交通部”要求50CC以下的小型電動自行車都要考照、掛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

  臺當局“交通部路政司長”尹承蓬表示,2007年6月起,電動自行車若無車牌,行駛在公共道路,警方可取締並開罰3600至9000元新台幣,無照駕駛則罰6000元。

[責任編輯: 張方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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