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06年4月30日稱,自5月1日起,金門馬祖旅臺鄉親“不必組團”,可以往返“小三通”自由行。金門馬祖旅臺鄉親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係血親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得同行納入適用範圍;但如具有“公務員”身份則不在開放適用範圍內。
臺當局“陸委會”表示,這次“小三通”的人員往來調整,對金馬旅臺鄉親(指在金門、馬祖出生或在2000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金門、馬祖設有戶籍的臺灣地區人民),得適用“小三通”自由行;同時考慮家族活動需求,對旅臺鄉親的配偶、直系親屬,二親等旁系血親與配偶、未成年子女,得申請單次同行納入適用範圍。但旅臺鄉親或親屬如具有“公務員”身份,並不在這次調整得適用“小三通”自由行的範圍。
據悉,臺當局“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已配合同步修正“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人員入出境作業規定”及“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小三通’入出大陸地區送件須知”,“境管局”局本部及各服務處、站,都自5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趙靜)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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