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臺灣地區相關規定  > 正文

“國家統一綱領”(節錄)(1991.02.22)

2007-08-01 14:1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壹、前言:中國的統一,謀求國家的富強與民族長遠的發展,也是海內外中國人共同的願望。海峽兩岸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前提下,經過適當時期的坦誠交流、合作、協商,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識,共同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

  參、原則:一、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肆、進程:四、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1991年2月23日臺灣“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1年3月14日“行政院”第2223次會議通過)  

(來源:海峽之聲網)


                                     編輯:芳翼

[責任編輯: 張方翼]

相關閱讀: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