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因收受紅包禮金被撤職
新華網廣州4月12日電(記者馬曉澄)廣東省紀委12日通報兩年來查處的7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其中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因市國土資源局違規公款吃喝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今年4月又因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通報稱,2013年,陽江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7個事業單位多次發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禮、發節日費、轉嫁接待費用等嚴重違紀問題,原局長利慶佳等10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退賠違規佔用和超支消費的公款。
據通報,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分管該局工作,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5年4月,陳芝岳又因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受到行政撤職處分;陽江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許華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另外通報的案件還包括廣東電網公司佛山順德供電局黨委書記潘湛榮、紀委書記左婧因單位公款旅遊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珠海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王立新因下屬5個直屬大隊套取非法營運舉報獎勵金等違紀問題受到責任追究;惠州市博羅縣教育局局長葉志雄等人因該縣博師高級中學、華僑中學違規組織學生補課並收取回扣問題受到責任追究等。
通報稱,對7起典型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廣東省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堅持從嚴管黨治黨和嚴格落實“兩個責任”的堅強決心,各地各部門和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從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切實把責任擔起來、落到位。
據通報,去年以來,廣東全省共有153名黨政領導幹部因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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