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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出臺 按地區類別定標準

2015-07-01 15:23 來源:北方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從上午舉行的本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體制改革媒體通氣會上獲悉,本市出臺《天津市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方案》,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確定,市發改委相關處室負責人上午進行權威解讀。本市採取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合理利用停車資源,引導綠色出行,緩解交通擁堵和停車難。

  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原則

  收費改革方案主要內容為:機動車停車收費改革按照“中心城區停車收費高於邊緣城區停車收費、同一區域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機動車停車場停車收費”的原則,採取以計時停車為主、計次停車為輔,日間計時,夜間計次的收費方式,實行不同區域有差別的收費政策,制定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停車收費區域劃分為三類

  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停車需求和交通狀況,可將停車收費區域劃分為三類:一類區域,二類區域,三類區域。一類地區每日8時至21時為日間,21時至次日8時為夜間;二、三類地區每日8時至18時為日間,18時至次日8時為夜間。

  按地區類別定停車收費標準

  對道路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機動車停車收費按地區類別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日間道路停車泊位分別按照每半小時4元、3元、1元收取;地面公共停車場分別按照每半小時3元、2元、1元收取;地下停車場(樓)按照每半小時最高不超過3元收取。夜間計次收費,不分區域小型車每次4元;夜間包月收費,二、三類地區道路停車泊位和地面公共停車場,小型車分別為150元、120元;晝夜包月收費(不含道路停車泊位),二、三類地區地面公共停車場,小型車分別為300元、240元。

  旅遊景點機場車站停車收費標準

  中心城區旅遊景點的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按照所在區域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執行。中心城區以外旅遊景點最高停車收費標準,小型車每半小時1元,當日停放8至24小時的,按8小時計收。三級甲等醫院院內收費標準每半小時1元,機場、車站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每半小時2元。向社會開放的單位專用停車場,其停車收費標準可參照所在收費區域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執行。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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