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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份子錢”便宜了出租車公司?

2015-04-02 09:21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打印

  一家之言

  政府給每輛出租車每年讓利1萬元,而每輛車每年降低的“份子錢”,最多為9600元,最少為2400元。對此,人們難免有疑問:政府讓利了,為什麼沒有全部讓利于出租車司機?

  南京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從4月1日起,降低出租車租賃承包費,根據車型和單雙班不同,每月分別下調200元至800元不等。據悉,南京是近年來全國首個下調出租車“份子錢”的城市。

  關于出租車行業的種種爭議,多年來從未停歇。爭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一是出租車行業的壟斷問題,二是“份子錢”的合理性問題。如果說打破出租車行業壟斷牽涉面廣,一時難以下定決心,那麼讓“份子錢”趨于合理一些,讓各方利益更加均衡一些,總是應該而且可以做到的。在這個意義上,南京市下調出租車“份子錢”無疑值得稱道,既能提高出租車司機的收入,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行業內部矛盾,避免“罷運”等不良事件的發生。

  目前南京市出租車“份子錢”為每月6700元至9400元不等,此次下調幅度還不足10%,是否有些“小氣”呢?更重要的是,從今年1月1日起,南京市政府停止收取每年1萬元/車的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費,實行市域出租汽車經營權無償使用。簡單地說,就是政府讓利了,“份子錢”才得以下調。問題在于,政府給每輛出租車每年讓利1萬元,而每輛車每年降低的“份子錢”,最多為9600元,最少為2400元。

  對此,人們難免有疑問:政府讓利了,為什麼沒有全部讓利于出租車司機?有沒有通過降低“打的”價格讓利于乘客?結果就是,政府讓利,出租車公司卻搭便車獲益。這並不是政府不應該讓利,但是,這種讓利的結果,應該真正讓出租車司機獲益,讓乘客獲益。降份子錢卻讓出租車公司獲益,這算怎麼回事?

  因而,這樣降份子錢,難免會引發公眾質疑。

  江蘇省交通廳廳長遊慶仲前不久曾表示,將公開出租車“份子錢”。但是,將份子錢公開了又能怎樣?嚴格來說,政府無權讓出租車公司降低其份子錢。要降低份子錢,政府只需要取消對出租車行業的不合理收費就可,而出租車公司究竟收多少份子錢是合理的,則應該交由市場調節,其前提就是充分的市場競爭。放開出租車行業管制,份子錢收多少就不再是問題。

  □晏揚(媒體人)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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