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網站日前發佈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産準入管理規定》公開徵求意見。《規定》要求,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只能生産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産任何以內燃機為驅動力的汽車産品,新建企業生産的産品必須使用自有品牌。業內人士指出,這意味著汽車行業期待已久的新能源汽車生産資質放寬有望開啟。
根據徵求意見稿內容,新建企業投資主體應是在中國境內註冊,具備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規模和融資能力。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的研發基礎,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整合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具有整車試製能力,具備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試製條件,包括車身及底盤製造、動力電池系統整合、整車裝配等主要試製工藝和裝備。
另外,新建企業還必須自行試製同一型式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數量不少15輛。提供的樣車經過國家認定的檢測機構檢驗,在符合汽車國家標準和電動汽車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動力性、整車輕量化、經濟性等方面達到規定的技術要求。
此次國家發改委公開徵求意見規定,“經核準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産企業只能生産純電動乘用車”。有業內專家認為,這意味著電動汽車生産不再局限于傳統汽車製造商,一些非汽車類公司有可能拿到電動汽車生産牌照。而新的參與者將利用其擅長的技術對市場帶來衝擊。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生産準入管理規定的出臺,有望為資質放寬勾勒出更加清晰的政策紅線,避免新能源汽車企業與傳統燃油車混業經營,製造技術和生産平臺混用等問題。(子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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