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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車“陷阱”多 工商局提醒:買車看清再下手

2014-11-11 09:01 來源:華西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購車“陷阱”多 工商局提醒:買車看清再下手

  定購的車型,在提車時卻大變樣;

  剛買的新車,被告知被改裝過;

  車子自燃,4S店稱不在保修範圍;交了車款,車子卻遲遲沒能到貨……

  上述那些,均是川東北部分市民在購車中,實實在在遇到的問題。所謂有錢也難買到車,甚至花了大筆錢卻買到了一輛“問題車”,而且越來越多的汽車消費類投訴,都在拷問著汽車經銷商們的誠信。

  今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採訪到南充市高坪區工商局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分局局長楊強,為市民解讀一些購車中的注意事項,希望對還沒有購車的用戶有所借鑒。

  1購車

  “定金”與“訂金”差別大

  【案例】交了訂金開始後悔了

  今年5月,南充市民張先生在南充某4S店訂購了一輛兩廂轎車,並交付了2千元的訂金,可兩天之後,張先生無意中又看到了一輛同價位高配置的車型,便開始後悔自己當初訂購的車。於是,他找到經銷商並提出退訂金的事情。“開始車商並不同意,但是經過多次協商,最後還是全額拿到了訂金。”張先生説。在與記者溝通中,張先生表示他們所簽訂的書面訂車協議中所用的都是“訂金”,原則上是可以退換訂金的。

  南充市高坪區工商局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分局局長楊強介紹,“定金”和“訂金”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兩者的法律含義卻不同,且當事人所承擔的法律後果也大不相同。協議中寫了“定金”一般不能要求退還的,而“訂金”字樣還有協商的餘地。“建議消費者在購車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再‘下手’。”

  2交車

  提車後 發現車子問題多

  【案例1】新車輪胎前後不一樣

  據統計,南充市高坪區工商局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分局今年受理的糾紛案件中,有80多起涉及汽車消費。“近期有一個消費者,買了一輛車,到維修店給給輪胎加氣的時候,被工作人員告知前後兩個輪胎的牌子不一樣。”楊強介紹,當時消費者也很疑惑,新買的車子輪胎為何會不一樣呢?這位消費者來到南充市高坪區工商局航空港工業集中區分局,對該4S店進行投訴。“我們要求經銷商提供交車清單,發現清單內,並沒有註明。於是,要求經銷商對其輪胎進行了免費更換。”

  【案例2】新車有改裝痕跡

  楊強介紹,還有些投訴是關於新車有改裝的痕跡的案例。比如,市民發現車子的保險桿有多次噴漆的記錄,備胎是壞的。“今年1月份,有個消費者將車停在路邊,保險桿被撞壞,於是到維修店去修理,維修人員告訴他,保險杠曾經補了兩次漆,於是這位消費者懷疑車子是翻新車,來到我們這裡投訴。”楊強説,於是找到該4s店,並給出了一些答覆。“對方稱保險杠的漆並不是一次成型,在運輸過程中不排除意外的擦挂,然後進行補漆。這個可能性也是有的,我們後來給4S店做工作,最終免費為消費者更換了保險杠。”

  建議

  提車時一定要仔細檢查車輛狀況

  “首先查看車身有沒有明顯的漆面外傷,車輛在數千公里的運輸途中免不了會沾染上一些臟東西,有的新車車頭車側就有很多飛蟲的屍體,這些位置你一定要仔細檢查,確保這些地方沒有剮蹭,漆面沒有問題,同時看看防撞條粘貼,安裝是否平整,擋泥板安裝是不是牢固。”

  楊強介紹,還有車頂,看是否有凹痕。下一步檢查車門,分別拉開四個車門,檢查對應的左右兩個車門開門力度是否相同,並觀察車門看是否有下垂現象。同時,打開後備箱順便檢查下備胎,看看備胎是否完好,氣壓是否正常。備胎和隨車工具一般都在一起,檢查工具的同時自己也可以熟悉下這些工具怎麼使用。

  此外,進入車內對新車的車燈進行檢查,包括車內的內飾等。最後是發動機艙檢查,打開發動機蓋,首先看整個機艙是否乾淨整潔,如果很臟,而且有油污滲漏,這輛車肯定是以前頻繁使用過的車。

  同時,別忘記看看發動機機艙裏的各種液面是否在正常的位置,機油的顏色是否正常。

  3售後

  價格高 維修未換零件

  在採訪中,不少市民均反映4S店保養費用普遍較高,同時維修過程不透明。“去年,一位消費者出了車禍,然後將車子送到南充市某4S店進行維修,維修後,這位消費者發現很多故障零件都沒有進行更換,於是打電話進行投訴。”楊強介紹,事後高坪區工商分局對此事進行了調查發現,該4S店確實存在沒有更換零件的行為。“免費再次為消費者維修,並賠償了消費者一定的損失費。”【案例】車子自燃,找誰索賠?

  南充市民在一家4S店花了5萬多元購買了一輛中華轎車,這輛買來不到1年,便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了自燃,等到火被撲滅後,車子已經被燒的差不多了。“消費者認為是汽車品質問題,但是當時沒有取得當地消防大隊出具的起火原因(火災)事故認定書,並且它的車子改成了加氣,並安裝了DVD。”楊強説,這個案例比較典型,當時起火的時候是尾部起火,消費者、汽車經銷商、為消費者改裝汽車的兩商家就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於是請求工商部門幫助處理。“與4S店聯繫溝通,確定汽車自燃的事實,指出本著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4S店要承擔責任並限期做出答覆。經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協定:4S店同意賠償消費者3.5萬元,改裝加氣的汽車維修店賠償1.3萬元,安裝DVD的汽車裝飾店賠償消費者2500元。

  消協提醒

  隨著市區汽車購買量的不斷增加,因汽車在保修期內發生自燃而引發的消費投訴每年都有發生。而這類消費糾紛的調解處理往往比較困難,消費者要維護自身權益也往往耗時長,難度大。南充市消費者協會指出,這類案件之所以成為投訴處理的難點,關鍵是汽車經銷商與保險公司之間相互推諉。

  在此,南充市工商局12315舉報中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範圍,一般汽車保險並不包含自燃險;汽車若發生自燃,一定要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在滅火後取得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原因證明,作為索賠依據。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尹秦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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