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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郵政26日通匯 臺灣八月底前免收匯入手續費

2009-02-25 09:36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交通部”二十四日表示,已收到大陸方面的傳真,大陸郵政匯入匯款業務確定二十六日開辦。

  臺灣“中華郵政”公司表示,一九九一年開放兩岸匯款時,郵局只開辦匯出匯款業務,不能匯入。

  去年兩岸簽署郵政協議,且兩岸郵政單位完成後續協商,為臺灣開辦大陸郵政匯入匯款業務創造了條件。並將自本月二十六日起開始受理大陸郵政儲蓄銀行匯入“中華郵政”公司存簿儲金賬戶,不需再經過第三地銀行。臺灣有九十二處郵局可提供服務。

  據介紹,臺灣匯出大陸每筆限額三萬美元,提供電匯和信匯服務,手續費分別為五百元和四百元;大陸匯入臺灣每筆不得超過一萬美元,僅提供電匯,手續費二百元。

  為慶祝兩岸雙向通匯,“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在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將免收匯入手續費新台幣二百元。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由於郵局不是外匯指定銀行,兩岸也還沒有建立貨幣清算機制,因此兩岸郵政通匯後仍須經由花旗銀行以美元為清算貨幣。(記者 路梅 陳立宇)

[責任編輯: 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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