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中國保監會獲悉,為了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投資信托產品行為,防范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起草了《關于保險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完善險資投資信托授權機制,並限定信托基礎資產為融資類資產和風險可控的非上市權益類資產兩類,對存在兩層或多層嵌套的信托計劃要報告。
《通知》規定,保險機構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應當配備獨立的信托投資專業責任人,完善可追溯的責任追究機制,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信托投資專業責任人比照專業責任人,納入風險責任人體係進行監管,對其資質條件、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等要求,執行《中國保監會關于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規定。
業內人士表示,保監會頒布的這個《通知》,監管重點是為了防范保險資金投資房地產、基礎設施等領域的風險,尤其是對于存在兩層或多層嵌套的信托,要嚴格監管,防范資金變相流入房地產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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