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冕)為了清潔空氣、緩解擁堵,本市的交通管理措施將更嚴格。昨天,本市對外發佈《關於對部分機動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從4月11日起,貨車、黃標車的禁行範圍將擴大。違反《通告》規定闖禁行的,將被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這意味著,除了被罰款外,司機還將被扣分。另外,長期進京通行證將正式取消。
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品質,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經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和市公安交管局聯合發佈了此《通告》,決定從2014年4月11日起,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並與新一輪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實施。
新變化的主角以載貨汽車為主。4月11日起,每天6時至23時,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四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品質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的時間,由每天6時至22時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每天6時至24時,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的禁行範圍由五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同時,黃標車禁行範圍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了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區、市黃標車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另外,本市黃標車的尾氣排放檢測由半年一次縮短為3個月一次,檢測時間按照車輛註冊登記對應月份進行。
長期進京通行證將被取消。初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為7天,須到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辦理,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外省、區、市進京載客汽車的限行措施則維持不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外省、區、市載客汽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範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方式執行。
對於機動車違反《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認定為“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罰。記者了解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市的具體實施細則,“違反禁令標誌指示行駛”將被處100元罰款,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該違法還將被記3分。
為確保本市生産生活物資尤其是鮮活農産品運輸不受影響,《通告》還規定了持有綠色環保標誌的整車運送鮮活農産品的載貨汽車繼續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辦理進京證注意事項
1.初次辦理進京通行證件時,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5)經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外省、區、市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還需提交登記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危險品運輸資質憑證。
2.初次辦證後延期或者再次辦理的,經審核在京期間存在未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將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方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