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28日電 (記者余榮華)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網站11月26日發佈土地市場通告,由於競得北京市平谷區大興莊鎮A04—02、A04—05地塊R2二類居住用地、C2商業金融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北京旭興隆置業有限公司,對《掛牌文件》存在重大誤解,依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北京市國土局決定取消旭興隆公司的競得資格,並退還其已交納的1.3億元競買保證金。此次退地成為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後的第一宗退地。
根據當時的掛牌交易公告,該宗地位於平谷區大興莊鎮,以“三通一平”形式供地,建設用地為82785平方米,建築控制規模為150537平方米。
11月4日,旭興隆公司通過激烈競爭,以“7.2億元、現場競報自住型商品房面積110299平方米”競得該地塊。此次導致取消旭興隆競得資格的“對《掛牌文件》存在重大誤解”具體所指為何,北京市國土局未作出進一步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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