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古曉宇)上週末,蘋果CEO蒂姆·庫克談到外界對於蘋果公司避稅的指責時稱,美國稅法規定存在問題,而蘋果的納稅比任何公司都多。
按照蘋果公司的運營方式,其大部分海外業務收入都保存在海外。對此,批評者們認為,蘋果將大筆現金放在美國之外,是為了避開美國較高的企業稅率。例如,美國的所得稅稅率為35%,而蘋果保存大部分現金的愛爾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只有12.5%。指責者稱,蘋果的運營結構使該公司不必為740億美元的海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於這樣的指責,庫克進行了回擊。他表示:“在美國,我們的納稅比任何公司都多。”庫克表示,他願意將蘋果的一些現金轉移回美國,但在當前的稅法之下,這樣做並不合理。他認為,美國現行的稅法制定於工業時代,而非數字時代,在很多年前,這一稅法就應當得到調整。“蘋果已經繳納所有應繳的稅款。”他説道。
對於將海外收入保存在海外的做法,蘋果公司表示,這是由於該公司將把大部分資金投資于海外實體。蘋果此前已在年報中指出:“公司幾乎全部未分配的國際業務利潤都將被重新投資于美國以外的業務運營,這些利潤來自經由愛爾蘭管理的子公司,而愛爾蘭的企業所得稅率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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