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經濟觀察  > 正文

全國“超生罰款”超1.5萬億元 透明度遭疑

2014-12-10 13:25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社會撫養費揭開“面紗”才能取信於民

  新華網北京12月8日電題:社會撫養費揭開“面紗”才能取信於民

  新華社記者汪軍、甘泉、鄭昕

  眾所關注的社會撫養費,人們形象地稱之為“超生罰款”,最近因《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再次吸引了公眾的目光。儘管國家衛計委明確回應稱不會取消徵收,但其存廢之爭依然激烈。作為事關廣大人群的一項重要事項,揭開面紗,公開透明,是它取信於民的關鍵。

  很多人對社會撫養費有意見,並非是要否定它在人口出生規劃調控方面的積極作用,而是因為一些地方在徵收社會撫養費時,存在進居民家裏捉豬、牽牛、拿鍋、挑糧等亂象,進而以情感代替了理智,認為它“應該取消”。這也從一個側面表明,一些地方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未能以人性化的執法方式取信於民。

  籠罩在社會撫養費身上的“面紗”,也讓很多人頗有怨言。眾多基層超生被罰的案例表明,計生幹部吃、拿、卡、要並不少見,超生罰款標準不明確、執行不統一,錢的去向不明晰。有學者研究認為,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共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超過1.5萬億元。目前,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約為200億元。這些罰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國庫,人們不得而知。

  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與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相比,較為明顯的一點,就是明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以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當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佈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徵的基本標準”;加大了對執法的約束,明確提出符合多生育子女條件,但“不符合程式規定生育的,不予徵收社會撫養費”,以及“沒有法定依據或不按此條例規定程式徵收的,徵收行為無效”等。這些規定對於約束執法行為、引導文明執法將産生積極作用。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並公開徵求意見,通過在預料當中。人們希望通過這次修訂,揭開撫養費的神秘面紗,讓公眾知道原來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都“去哪兒”了,將來要徵收的是否公開透明。只有以公開促透明,以透明促公平,社會撫養費徵收作為一項重大的國家政策才能真正取信於民,真正起到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作用。

[責任編輯: 林天泉]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