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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地方責任 理順財稅體制可遏制濫舉債

2014-07-02 13:40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具體方向在萬眾矚目中落地。近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標誌著我國財稅體制改革有了明確的政策方向與完成時間。專家指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事關長遠的制度創新,打響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炮,對於建立現代財稅制度、完善地方政府舉債監管等問題都具有深遠意義。

  【改革明確“施工進度”】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財稅體制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由於政府職能的行使都必須借助於財政職能的履行才能完成,因此首先進行政府“錢袋子”的改革配套,對於經濟領域千頭萬緒的改革工程而言則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此次政治局會議表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在於推進三個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規範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二是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優化稅制結構、完善稅收功能、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三是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體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促進權力和責任、辦事和花錢相統一,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白景明看來,這次方案的最大亮點在於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給出了明確的時間表,側重於具體操作層面。他分析稱,“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領域當中,財稅領域應為較早出臺總體方案的,核心原因在於財政收支覆蓋所有領域,其制度變革一方面能支撐其他方面改革,另一方面也可為其他方面改革創造條件。”

  【重在規範財權事權】

  “政治局會議公佈的這次財稅體制改革,對於建立一個現代的財政體制來説是具有關鍵性意義的。”中央財經大學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雲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現代財政體制也就意味著未來預算管理會更加規範透明、中央與地方政府財力與事權之間分配更加合理。

  專家指出,以往由於財稅體制中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不相匹配,造成地方政府經常會有“跑部錢進”的行為,因為除了分稅制給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資金外,相當一部分資金是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給地方政府提供。此次改革的意義也在於重新分割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稅“蛋糕”,使得地方政府的財政權利進一步和地方所承擔的公共事業、公共服務、公共産品的權利相互適合。

  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場牽一髮動全身的硬仗,這個“硬”的含義在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看來就是要轉變政府職能。“中國未來可持續經濟增長的命運關鍵就在於轉變政府職能,充分調動市場的活力。如果地方政府還是在現有的政績考核機制下面,過度從追求事權的過程當中實現自己政績的話,就可能會利用現有的灰色金融體系來解決政府缺少的資金問題。所以中央財稅體制一定要改變,要讓所有政府支出在陽光下透明,接受所有納稅人的監管,加快建立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解決過去地方政府先蓋樓、後倒逼中央政府掏錢的頑疾,建立硬約束的體制。”

  【明確地方舉債責任】

  今年以來,地方債務的風險成為廣泛關注的問題。專家指出,以往由於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匹配,使得地方政府一旦出現資金缺口就只能發債,否則就需要搞地方融資平臺,通過各種渠道來融資。但由於缺乏監管,使得地方債務管理無序。此次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就是要通過改革為防控風險提供長效機制,通過制度變革把風險壓至最低。

  “此次給出的改革綱要裏明晰了地方政府的責任,避免了引起經濟上混亂的情況。過去地方融資平臺這種政策工具有很多缺陷,由於它的不透明也會産生嚴重的道德風險,按照現在的改革方案,接下來地方債肯定不會像以前那樣依賴地方融資平臺,會用比如發行地方債券等更合適、也更有市場約束力的工具來進行。”喬寶雲對記者表示。

  “以前地方政府這類舉債融資平臺都沒有放進預算裏面管理。未來的改革方向應是地方政府可以更加靈活地吸收社會資金參加經濟建設,比如讓社會資金髮揮更大的作用。由於目前我們仍然沒有比較完備的地方政府破産機制,因此要防範地方政府發債的道德風險,不僅需要預算約束,還需要上級政府、人大、市場等多角度的約束機制,構建更加符合中國國情的財稅監管機制。”喬寶雲認為。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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