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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節物業:2011年入駐的物業要從2001年起收費

2014-01-03 11:10 來源:東北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業主:見門外通知以為過“愚人節”物業:項目經理擅貼通知已被解聘

  “我過的是元旦還是愚人節?一開家門嚇一跳,貼通知説我家欠1.4萬多元的物業費。”家住于洪區加州花園小區的劉女士這個年沒跨好,凈想著“欠費”的事兒了。“物業2011年才來小區,憑啥管咱要2001年至今的物業費?沒幹活還要錢,太扯了吧!”

  驚嚇:家門口貼催費單,欠1.4萬元?

  1月2日,劉女士告訴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剛剛過去的元旦假期,她得到的禮物不是“驚喜”,而是“驚嚇”。“一開家門,就看見門外貼著一張物業催費通知單,説我家從2001年6月16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共欠物業費14159元,咱家啥時候欠物業那麼多錢?”劉女士説,“雖然這段時間對小區物業的服務並不滿意,也欠了幾個月的物業費,可按一平方米8毛錢收,咋也算不出一萬多塊啊!”劉女士表示,自打她收到這份嚇人的“新年賀禮”,她心裏一直犯嘀咕,也特意在小區裏走了幾圈看看鄰居家的情況,“不光貼我一家,園區裏少説也能有百十戶被催費了,而且欠款金額都不少,家家都欠1萬多。”

  記者看到,貼在業主家門外的催費單,並沒有任何單位的落款,也沒有加蓋公章,只寫明瞭欠費時間、金額、繳納方式和貼通知日期。

  質疑:2011年入駐,從2001年收費?

  “這個物業2011年8月份才來咱小區,幹了不到兩年,憑啥收從2001年至今的物業費?”劉女士和不少小區業主質疑,並在業主群中討論起這件蹊蹺事。

  劉女士告訴記者,物業進駐小區時,雖然鬧過一些不愉快,但因物業公司承諾做修路、修圍墻等工作,業主希望小區環境儘快改善,才同意物業進駐。“咱小區的物業跟‘走馬燈’似的,從開園至今換了16個了,都是來了就收錢,拿了物業費就沒影兒了!”劉女士説,“這個物業可倒好,竟替原物業收起物業費來了!之前那10年他們也沒在小區服務,這筆錢咱該交嗎?”

  回應:項目經理擅貼通知,陳欠不用交

  隨後,記者聯繫到了加州花園小區物業李經理。李經理表示,年末統計物業費收繳情況時,項目經理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擅自將催費通知單貼在業主家門口。“通知貼錯了,項目經理也已經被我解聘了,這筆錢居民是不用交的。”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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