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光大證券,必將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監管史上的一個“標桿”案例,它將警醒所有的市場參與者,監管的權威不可輕視,一切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終將受到嚴懲。圖為位於北京的中國證監會。新華社發(李鑫 攝)
新華網北京8月31日電(記者 王悅威)8月30日,中國證監會公佈了對光大證券“烏龍”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結果,認定光大證券多項行為違法違規,構成內幕交易,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總計5.23億元。
在證監會主席肖鋼對違法違規行為再三強調“從嚴從快”打擊的當下,證監會對光大證券的“頂格”處罰不僅反映出監管層依法治市的強烈決心,在今後資本市場監管轉型的道路上,也極具“標桿”意義。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進入轉型的關鍵戰略期,資本市場的監管執法領域也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和挑戰,違法案件呈多發高發態勢、違法手段越來越複雜隱蔽、執法資源相對緊張......這一系列不利因素都對監管層造成了一定的困擾。然而,從5月份的萬福生科案到此次光大證券“烏龍”事件的處理結果上可以看出,證監會正不斷加強監管執法,通過一記記重拳,肅清市場隱患,規範市場秩序。
資本市場具有法治依賴性,只有通過推動法治建設、加強監管執法,才能保障市場運作不“脫軌”;只有通過“重典治亂”才能為資本市場立規,維護監管的權威性。此次光大證券5億多元的罰款,暫停創新業務,不設整改期限,處罰之重堪稱“史上最嚴”。這也反映出,證監會在執法方面正變得越來越嚴厲、及時和透明。
“寬進嚴管”、加強監管執法是當前我國資本市場監管轉型的“著力點”。嚴懲光大也是證監會落實政府機構加快職能轉變的體現。通過更加尊重市場客觀規律,扭轉“重審批、輕監管”傾向,證監會正逐漸將“主營業務”從審核審批向監管執法轉型,將“運營重心”從事前把關向事中、事後監管轉移。據介紹,在嚴懲光大證券後,證監會也已組織專門力量,抓緊研究完善有關監管制度規則,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升市場穩定運作能力,防範系統性風險。
正如肖鋼主席所言,“對不該管的事情,要堅決地放,對需要管好的事情,堅決地管住管好,對違法違規行為,毫不手軟地追究到底、處罰到位”,儘管維護市場“三公”的任務艱巨,投資者保護的任務也越來越重,證監會在監管轉型的道路上已越走越遠,而嚴懲光大證券,也必將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監管史上的一個“標桿”案例,它將警醒所有的市場參與者,監管的權威不可輕視,一切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終將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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