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經濟觀察  > 正文

“以房養老”為什麼會失敗?

2013-07-16 08:31 來源:證券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上評彈】 “以房養老”模式顛覆了傳統的養老觀念,甚至破壞了家庭倫理。

  周俊生

  幾年前曾經在上海熱鬧過一陣的“以房養老”制度,最近有記者在一個偶然的場合得知早已廢止。當然,與這一制度當年高調推出不一樣,什麼時候正式廢止的,上海本地媒體沒有報道過,現在只是有好事的記者把這個“舊聞”報道了出來,大家才知道曾經有這樣一件事發生了。

  所謂“以房養老”,指的是老人以自家房産的産權為抵押,從銀行或政府每月獲得相應收益用於養老,在去世後産權自動轉出,成為出資養老者的財産。這種養老模式,其實是個別孤老在長期接受好心人幫助自己養老後對對方的一種回報,而願意為其承擔養老乃至送終職責的好心人,並不是衝著得到對方的房産而來的。這種民間自發形成的養老關係,更多的是一種社會救濟,其間並沒有精確的經濟利益計算。

  當這種養老形式被媒體作為一種社會新風尚傳播,精於算計的政府卻從中嗅到了一個巨大的商機。2007年,上海市公積金中心試行推出“以房養老”,將這個來自民間的做法納入了官方的軌道。按照公積金中心的如意算盤,通過“以房養老”這一模式,老人們似乎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而公積金中心則得到了老人們的房産,雖然這個財産對它來説有點像老百姓的按揭買房,先要付出養老費用,但若干年後,等這些老人陸續撒手西去,公積金中心就可以有大量房産進賬了。

  但是,當公積金中心在進行這種算計的時候,它已經把自己淪落成了一個商人。養老並不是簡單的一筆經濟賬,不是用一筆經濟往來賬目就可以解決的。對於老人們來説,親情的享受相比吃得好穿得好更重要,而他們的房産,大多是他們一輩子辛苦打拼後唯一能夠傳給子女的財富,是老人和子女維持親情關係的一根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紐帶。對於絕大多數老人來説,“以房養老”在他們的家庭中早已是一種沒有必要訂立契約的規則,而現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橫插一腳,讓老人們以自己的房産來交換養老,實際上既剝奪了他們的親情享受,也使他們的子女喪失了房産繼承權,怎麼可能行得通呢?個別的孤老將房産在其生前出於感謝向其提供養老服務的好心人,將房産贈予對方,這其實是在自己無子女情況下的一種無奈之舉,對於絕大多數有子女贍養的老人來説,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説來,“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模式由政府機構來推廣遭遇失敗,是一個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的問題。

  對於政府來説,養老是其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內容。現在的老人,盛年時期正值計劃經濟時代,那時候社會保障制度還沒建立,他們的收入很低,現在的退休養老金也不高。對於這些老人,政府其實是欠了賬的,現在應該做的就是還賬,向他們提供更好的養老服務,而不應該像一個商人一樣盯著他們的房産,要求他們用房産來交換養老服務。當然,也有一些家庭因子女虐待老人,老人會負氣接受“以房養老”,但作為政府來説,面對這種情況需要做的是幫助老人維權,要求其子女善待老人,而不是反過來以這種模式在老人和子女的感情傷口上再撒一把鹽。

  “以房養老”模式顛覆了傳統的養老觀念,對家庭倫理甚至構成了一種破壞。而從本質上説,公積金中心之所以會對這種模式非常感興趣,甚至熱心地將其推廣開來,正是長期以來政府以“經濟人”自居,對其所應承擔的社會事務管理職能“懶洋洋”所産生的結果。在養老方面,目前很多城市普通出現的問題是嚴重缺少適合老人生活的養老院,這就需要政府作出投入。但建設養老院對於政府來説似乎只有付出,沒有收穫,性價比顯得不太划算,因此才造成了巨大的缺口。(作者繫上海媒體人士)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