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經濟觀察  > 正文

調最低工資標準步子不妨邁大點

2013-07-02 10:33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房春梅/畫

  7月1日,江蘇、四川和遼寧三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以後,2013年全國已有18個省區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從絕對數上看,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20元,係全國最高;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北京和新疆,均為15.2元(7月1日中國新聞網)。

  國家對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是,“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在實際操作中,各省市目前大多都形成了一年一調的機制,而且每年的調整幅度都在15%左右。然而,與經濟發展情況相比,與物價上漲等因素給老百姓帶來的壓力相比,最低工資標準給人的感覺,依然是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線上徘徊,沒有成為改善勞動者收入,提高百姓幸福感、尊嚴感與體面感的“推動器”。

  可以説,目前全國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依然是停留在保障勞動者基礎生活需求這個標準線上的,與勞動者的期望,與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需要還是相差甚遠的。因此,很有必要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儘快跳出“最低保障”的思維,加大調整幅度,向提高勞動者收入水準的總目標靠近。

  大幅提高勞動者收入是國家發展的需要,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必須。國家總體發展政策、目的和原則是以民為本、還富於民、藏富於民,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保證收入特別是勞動收入無疑是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步,是實現這一國家目標的根本,是加大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中比例,解決收入分配失衡問題的必須。

  我國勞動者眾多,而改革開放、經濟體制改革等政策實施之後,勞動者中大部分又在私營企業工作。他們拿的是比最低工資標準略高的工資,他們“被平均”已經很多年,迫切盼望著工資能夠提高,能夠在保障了生活必需之後,能有所儲備以應付未來的意外支出。實踐證明,增加勞動者收入,提高勞動者工資,並非企業不可承受之重。此前之所以勞動成本低廉,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勞動價值的重視不夠。因此必須從勞動價值方面,改變和扭轉長期以來對勞動者報酬和相關權益不重視的情況,避免出現到了“用工荒”才想起勞動者的情況。

  最低工資標準不應該只是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它除了保障基本生活之外,必須要包含節余,要讓勞動者有儲蓄和儲備。就此而言,我們在調整最低工資時,幅度可以再大一些,不能太小氣,不能小腳邁小步,徘徊在保障基本生活線上,要充分考慮國家收入分配所需、國家宏觀發展所需以及老百姓的幸福感、尊嚴感、體面感所需,保證老百姓的“出彩”機會。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