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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合作社不是“大鍋飯”

2013-05-26 13:57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日前到達甘肅省高臺縣宣化鎮朱家堡村採訪時,正是上午9點半,日頭高高挂在天上。在朱家堡村的高原夏菜基地,農民手持自製的移苗器,挖坑、移苗、培土,栽好的西蘭花苗綠油油的,一行行整齊排開。

  大家都忙著手裏的活計,沒人願意停下來聊天,記者在地裏尋覓了半晌,只好求助朱家堡村黨支部書記黃文靜。喊了幾遍,村民許月霞這才不情願地挪過來,眼睛還離不開正在移苗的田壟。黃文靜笑著告訴記者,“移苗都是拿計件工資,大家一點時間都不願意耽擱。”

  “早上7點開工到現在,3個人才移了12壟。”許月霞似乎並不滿意自己早上的成果,“栽一壟給10元錢,我這兩天每天才掙120元,種的好的一天能掙150元呢!”

  許月霞打工耕種的土地,屬於朱家堡村去年底成立的高臺縣恒瑞農業綜合開發專業合作社。兼任合作社理事長的黃文靜告訴記者,朱家堡村共1600畝耕地,其中1482畝已流轉至合作社。這些地一部分轉包給了種田大戶,一部分留作合作社自營。眼前連片的高原夏菜基地和大棚都由合作社負責經營。

  村裏九成土地流轉集中,會不會重回“大鍋飯”時代?

  “土地流轉合作社不是‘大鍋飯’。”面對記者的疑問,黃文靜解釋説,合作社成員利益共用,風險共擔。合作社設有理事會、監事會和社員大會。理事會的提議必須由監事會同意,並交社員大會通過才能實施,“種什麼,怎麼種,最終都由全體社員決定。”合作社主要是在規模經營降低原料成本、統一技術標準、提高市場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聯合體”的作用。這與其他農産品經銷的合作社別無二致。黃文靜指著田邊一位中年人説:“正在種植的高原夏菜都是訂單生産,合作社有專門的生産管理員負責按照訂單的要求確保種植品質達標,符合訂單需要。”

  在朱家堡村,合作社負責農戶土地的流轉集中和經營,農戶以土地入股,享受分紅。因此在合作社,除了農業工人,許月霞還有另一重身份:股東。雙重身份給她帶來了工資和流轉租金的雙份收益。

  許月霞告訴記者,去年家裏的18畝地全部用來種植制種西瓜和制種玉米,一年下來,總共賣了3萬多元。“除去成本,凈收入1萬出頭。”今年她家18畝地已經全部流轉,按照合作社承諾的每畝800元的保底租金,加上在合作社打工賺的錢,算下來凈收入3萬多元不成問題,再算上丈夫在外打工的收入,比去年強得多。

  高臺縣農業委員會農村經濟管理局副局長石興軍認為,土地流轉合作社實現了土地的規模效益,提高了農民收入,同時也讓農産品實現標準化生産,有利於産品與銷售市場的直接對接,“相比一家一戶的分散經營,企業更願意跟土地集中經營、較成規模的基地合作。”此外,作為法人實體的合作社,讓農民在市場中的法律地位得到提升,價格談判中就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和話語權。(記者 王博)

[責任編輯: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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