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拍拍網存在投訴渠道不暢、免責條款無效等問題,近日,朝陽法院向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騰訊暢通投訴渠道,修改或刪除平臺協議中的違法條款。昨天,記者登錄拍拍網發現,違法條款已經刪除。
■案情
原告維權投訴未果
一種宣稱由中國控制吸煙協會(以下簡稱控煙協會)“認定”的戒煙産品,在拍拍網等多家網店出售。去年底,控煙協會以名譽權遭侵犯為由,將拍拍網的經營者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及4名淘寶賣家訴至朝陽法院。控煙協會訴稱,協會曾向淘寶網和拍拍網投訴,淘寶網提供了店舖經營者資訊,並及時將涉案産品下架,而拍拍網則沒有回復。
騰訊辯稱,該公司是網路服務提供商,並未收到控煙協會的投訴。在收到該案起訴材料的次日,公司將涉案侵權産品下架,並處罰了商戶,故不構成名譽侵權。
今年2月,朝陽法院認定,4名淘寶賣家侵權,判其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因騰訊為拍拍網網路服務提供者,並非直接侵權人,且知情後及時刪除涉案産品,故認定不侵權,但指出拍拍網在公佈投訴渠道方面存在問題。
■建議
修改違法條款增設投訴電話
朝陽法院表示,拍拍網舉報、投訴渠道繁瑣、複雜,以致控煙協會未能查詢到準確的投訴渠道。同時,拍拍網公佈的《拍拍智慧財産權保護平臺協議》中,有兩個免責條款違反我國《侵權責任法》和《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近日,朝陽法院向騰訊公司發出司法建議函,指出了3大問題,並提出了4個建議。
>>3大問題
一投訴渠道不顯著、不便捷。拍拍網上舉報投訴的渠道至少要點擊3級功能表才能發現。
二舉報投訴渠道單一。騰訊未開通專門舉報電話或客服電話接待用戶舉報投訴,或提供舉報投訴結果查詢,且騰訊也沒明確規定對於用戶投訴的處理、反饋時限。
三《拍拍智慧財産權保護平臺協議》中第6.7條和第6.8條免責條款無效:“您認可騰訊公司的上述判斷及採取的措施,並使騰訊公司免於承擔法律責任”;“騰訊公司沒有義務對您的投訴通知內容及被投訴人反通知的內容進行實質審查,且無論是否刪除資訊,騰訊公司均不對拍拍上的商品的經營和交易的參與者所實施的侵權行為或投訴承擔任何責任”。
>>4項建議
1.建議拍拍網將投訴維權通道置於網頁顯著位置,便捷用戶投訴。
2.取消智慧財産權投訴需輸入或註冊QQ賬號的程式、簡化投訴程式。
3.修改或刪除《拍拍智慧財産權保護平臺協議》第6.7條、第6.8條加重舉報人義務的內容。
4.增設專門的投訴服務部門並公佈投訴電話。
■回應
京東稱將研究簡化投訴程式
今年5月,騰訊與京東達成了電子商務業務轉讓和並購協議,目前拍拍網已轉至京東旗下,由京東負責管理和運營。昨晚,京東一負責人宋旸回應稱,針對朝陽法院的司法建議,目前新的平臺協議已經上線。對於建議函中所反饋的簡化投訴流程、便捷用戶投訴等內容,京東將認真研究並予以落實。
昨天,朝陽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前晚,拍拍網上違法的免責條款協議仍未更改。但記者昨晚採訪京東後發現,違法免責條款已被刪除。
[責任編輯: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