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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吧審批全面"解禁" 符合條件單體店可開業經營

2014-11-25 11:19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字號:       轉發 列印

  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調整網吧行業管理政策,全面放開網吧審批,並力推網吧行業轉型升級。

  通知明確,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和佈局要求,取消對上網服務場所電腦數量的限制。場所最低營業面積調整為不低於20平方米,電腦單機面積不低於2平方米,凡是符合以上設立條件的申請,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受理、審批。

  通知同時明確,調整準入程式,實行先照後證管理。鼓勵上網服務場所多元化經營,取消對連鎖企業設立的認定,連鎖方式、連鎖規模由上網服務企業自主決定,減少政府部門對企業自主經營事項的干預。

  文化部同時出臺《關於推動網際網路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作為四部門通知的配套文件。意見提出,推動上網服務場所逐步發展成為適合不同消費群體,兼具上網服務、社交休閒、競技娛樂、電子課堂、遠端服務、電子商務等功能,在公眾文化生活中起積極引領作用的社區資訊服務平臺和多功能文化活動場所,推動上網服務行業發展成為具有現代管理水準的服務業。

  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網際網路在我國進入商業應用後,上網服務行業隨之出現。2002年9月,國務院頒布《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確定了對行業管理的基本思路和措施。

  據了解,十餘年來,文化部會同工商總局、公安部、工信部等十多個部門,先後下發10多個規範性文件,對網吧實行嚴管重罰,連年開展集中整治和打擊。在相當長時間裏,絕大多數地區基本停止新批上網場所。

  文化部市場司司長陳通表示,此次調整完善政策的主要思路是,簡政放權,降低準入門檻,減少人為的政策壁壘,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這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為上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周瑋)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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