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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學院陳龍:除了BAT,誰還可以做金融?

2014-08-01 15: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8月1日電 這是一個正在爆炸式增長的行業:以第三方支付、P2P小額信貸、眾籌融資、新型電子貨幣為表現形式的網際網路金融開始給金融機構帶來痛感和焦慮感,並在2014年的兩會期間引發了從金融機構到監管當局的大討論。其中,以阿里巴巴、百度和騰訊(以下簡稱BAT)為主導,網際網路金融業正在對傳統金融體系提出挑戰。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在2013年6月發起的餘額寶,在半年左右,從零發展到了5000多億元的規模,並一舉成為中國最大的基金,同時榮登世界十大基金之席。而曾經國內規模最大的、現擁有3000億元資産規模的華夏基金被遠遠甩在身後。如今,馬雲兌現了他在2008年許下的承諾:“如果銀行不改變,我們改變銀行。”

  回顧金融歷史,因技術而引發的商業革命以及隨之引發的金融創新發生過很多次,網際網路金融只不過是又一次。不同的是,這一波金融創新將發生得更快。

  為什麼是BAT:商業哺育金融創新,不過是歷史重現

  要厘清大勢,首先得回答,為什麼是BAT?要更清楚地看清BAT引領的網際網路金融如何動搖傳統金融體系的邊界,要分析透徹網際網路金融的監管應遵循怎樣的邏輯,我們必須回到網際網路金融得以發展的本質:即滿足商業對金融的需求。

  我們回望到金融的起源: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現代意義的銀行——阿姆斯特丹銀行誕生於16世紀。彼時,哥倫布航海發展了遠洋貿易,而首先進行了造船技術革命的荷蘭,通過造船業的發展給本來處於歐洲邊緣的它帶來了百年不遇的商機。貿易的發達誕生了巨大的結算和支付需求,而這正是阿姆斯特丹銀行誕生之初的功能。隨著商業的進一步繁榮,1683年起,阿姆斯特丹銀行開始為商戶提供更進一步的金融服務——貸款。同時,船運、貿易和金融的結合使荷蘭成為17世紀最強大的國家,包攬超過一半的世界貿易。而阿姆斯特丹銀行也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多邊支付體系的結算中心。後來在17世紀,英國通過三次英荷戰爭,沒收了荷蘭幾千艘船,沉重打擊了荷蘭的船運和貿易。隨後,起始於英國本土的工業革命為其帶來對國際貿易和金融的需求。由於英國學習荷蘭大力發展金融業同時令其交易平臺排斥荷蘭,英格蘭銀行逐漸取代阿姆斯特丹銀行成為世界結算中心;英國取代荷蘭成為新的貿易、金融和殖民帝國。

  阿姆斯特丹銀行和荷蘭的興衰反映出商業和金融共生互促的關係,從以下三點可以説明:

  第一,商業産生對金融的需求,金融支援商業的發展。

  第二,金融的崛起源自商業的需求,後者的沒落也往往拖累金融。

  第三,為支援商業,銀行最重要、最基本的功能可能是支付,其次才是信貸。

  回到現實中的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創新性地解決了線上交易中存在的擔保和支付問題。其有效結合了金融服務創新和免費服務戰略,徹底打敗了Ebay。在支付功能滿足後,為支援貿易發展,為買賣雙方提供信貸服務成為自然趨勢。阿里巴巴于2010年推出阿裏小貸可看作是給商家的信用卡。而在2013年,它和天弘基金推出的餘額寶的主要目的是加強支付寶作為支付仲介的地位。

  成功的企業總會做出極其相似的選擇,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地球的各個角落。谷歌在2011年推出了谷歌錢包,成為了最先進的支付系統Ripple labs的股東;亞馬遜也會提供基於Kindle的支付;據悉,蘋果也在做類似的佈局。

  金融創新的生命力以及對現有體系的衝擊,往往取決於貿易平臺的生命力。網際網路這個巨大的舞臺加速了故事發生,使得網際網路金融革命更有戲劇般的張力。只要監管當局不完全遏制,那麼網際網路對渠道的衝擊加上移動支付的便捷,會讓這個變革的過程大大提速。

  從金融本質看網際網路金融:金融本質不會變,改變的是渠道和品牌

  商業的本質在過去幾百年中不曾改變,這個本質就是通過某些交易渠道提供有需求的産品和服務;金融是為這個本質服務的,其興衰也依附於商業的興衰。在這個歷史觀裏,網際網路,猶如以往的技術革命一樣,並不改變商業或金融的本質,其帶來的是對渠道和産品的衝擊。

  第一,金融機構是出售(金融)産品和服務的。和所有賣産品的企業一樣,産品、行銷和品牌都很重要。從這個角度看,網際網路對這個行業的衝擊,類似電商對零售業的衝擊。

  第二,金融産品是資訊産品,有不定性和風險。由於資訊不對稱和風險,需要有專業的金融仲介機構鑒定風險、發現價格和控制風險。這個功能不容易被網際網路取代。不定性越大的地方,金融機構的作用也大;反過來,不定性越小的産品,越容易金融脫媒。

  第三,出售金融産品的金融機構存在道德風險,即因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視長期風險。人類貪婪與恐懼的本性決定了逐利和避險並不同時發生,再加上金融機構的高杠桿會放大風險。

  坊間流傳對餘額寶的幾種説法:餘額寶只是把金融産品和網際網路嫁接在一起,算不得創新;餘額寶推高了民間利率和企業的融資成本,對中國經濟不利;餘額寶是監管套利的産物,等利率自由化之後就沒有生存空間了;美國版的餘額寶在2011年被迫關閉,説明餘額寶也長不了。

  不幸的是,這些説法都是對事實的誤讀。

  根據國際公認的定義,創新可以來自産品、流程、渠道和組織架構。就像1908年福特的T型車最重要的創新不是産品而是流水線,餘額寶最重要的創新也不是産品而是渠道。餘額寶最重要的功能是提供市場利息和當日贖回("T+0"),這些早已在2011年就被貨幣基金普遍推出。而支付寶的新貢獻是渠道,它讓餘額寶以幾乎零成本接觸到了支付寶和淘寶係的幾億用戶。

  而另一種網際網路金融創新——P2P網路貸款是利用網路平臺撮合借貸雙方的借貸模式。這個模式也是渠道的創新,即通過網路渠道降低了融資成本,併為投資者創造新的投資機會。

  網際網路金融能走多遠?得移動支付者得天下

  猶如英國取代荷蘭,阿里巴巴的潛在風險是另一個貿易和金融平臺的興起。微信成功地打造了一個移動時代的天空城市,人們在這個城市中交往、交流資訊和從事商業活動。從表面上看,這個城市並不對阿里巴巴造成直接衝擊,但是有一天,當微信城市引入越來越多的商鋪,有越來越多的貿易場景使用微信支付時,阿里巴巴的貿易和金融平臺將會受到越來越多的衝擊。

  換句話説,阿里巴巴的強項是滿足貿易和對金融的強大需求,微信的強項是社交社區,短板則是貿易和支付場景,但是這個社區可能有很大的貿易擴張空間。騰訊入股大眾點評網和京東商城,意在借助這些平臺為騰訊帶來貿易和對金融的需求。

  在這樣一個資訊流、資金流和物流融合的供應鏈互聯時代,移動支付是一個核心環節,這將打通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的介面。以資金流和資訊流為核心,就産生了一個閉環,以這個閉環為基礎可以構建一個線上和線下結合的商業和金融的王國。在這種背景下,我們就不難理解現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之間的戰爭,騰訊做的很多收購也都是和貿易場景相關的,所以阿裏和騰訊都注重以他們的支付和平臺為核心,跟各個行業相結合,借此産生非常強大的商業和金融基礎。

  網際網路金融監管:理性監管,打造良性網際網路金融生態圈

  對金融創新的監管政策需要框架,有效的監管應該建立在理性的框架之上,必須從該項金融創新的本質出發。

  金融機構是賣産品的,不同金融産品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所以賣産品的金融機構是需要監管的。餘額寶是和P2P信貸在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金融創新,也就需要完全不同的監管政策。

  前面提到P2P是對金融産品的渠道創新,從這個角度來説,這個金融創新是積極的。但與此同時,P2P網路貸款也在金融産品本身的創新,它繞過傳統的金融仲介,把借貸雙方連接起來。這種金融産品是傳統的金融體系所沒有的,與傳統金融不是競爭關係,而是補充。

  這種金融産品最大的挑戰,是它沒有解決金融的第二本質所帶來的問題,即金融産品是具有不定性的。P2P貸款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借貸,需要專業的金融仲介評估風險和降低資訊不對稱。這個本質使得脫離金融仲介的P2P貸款難以做大,也難以對傳統金融提出挑戰。

  P2P網貸高風險的本質,加上金融産品風險的爆發以及投資者的風險意識滯後,而提供産品的金融機構自身也有道德風險(第三個本質),決定了P2P網路貸款在缺乏嚴格監管的情況下,其帶來的損失可能超過益處。換言之,這是不是一個好的金融創新取決於監管是否合理。

  有了以上分析,就不難理解2013年發生的P2P倒閉潮,以及社會由此産生的對網際網路金融風險的廣泛關注。如果監管當局更早對之有一個框架性的理解,在市場準入、資本要求、投資者保護等方面及早規範,一些負面影響應該可以降低。

  餘額寶的創新只是渠道創新,但它仍是網際網路時代不可忽視的重要金融創新舉措。它的誕生固然受益於利率雙軌制,但即便利率市場化之後,其作為貨幣基金仍有強大生命力。長期來説,貨幣基金市場和銀行一起會帶來企業融資成本的下降,這正是中國改革的方向。監管應該存在,但是應當審慎,更應該建立在對事實的正確解讀之上。

  與P2P、眾籌等新興的金融工具有非常大的不同,餘額寶的損失風險是非常低的。基於前面的討論,餘額寶的監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對流動性風險的監管;第二,對直接融資的推動;第三,企業的自律和對監管的主動參與。

  監管永遠是收益和風險之間的平衡,金融創新的本質不同,收益和風險之間的取捨就會不同,需要的監管也不同。好的創新需要好的監管政策才能開花結果,才能讓網際網路金融真正變成普惠金融。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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