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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網購後悔權淪為擺設

2014-07-01 10:31 來源:北京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鐸 周雪昳)“新消法”實施百日,呼聲最高的明星條款卻遭到執行難。昨日,中國消費者權益保障協會公佈的“新消法”落實情況網上調查結果顯示,高達71.45%的消費者對商品三包政策落實不滿。七日無理由退換貨要求苛刻、手續繁瑣,也讓七日退換貨條款淪為擺設。

  本次調查共收到有效問卷18227份。結果顯示,網民對於“新消法”的知曉率達到83.19%,53.73%的網民認為對消費者生活影響“非常大”或“比較大”。 七日無理由退換貨,從“新消法”出臺就成為消費者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網購企業設置的退貨條款或程式卻給消費者行使網購後悔權造成了權益損害。根據調查結果,僅有4.92%的網民對於網購企業落實“新消法”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情況“不太滿意”或“非常不滿意”。造成網民不滿意的主要原因是對“網購企業退貨要求苛刻”和“退貨手續繁瑣”。有消費者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曾在某大型電商購物,但要想將故障電腦退貨需要自行致電廠商出具檢測報告。如果想無理由退換貨,需要消費者承擔商品10%的費用。

  界定問題成為後悔權難落地的主要原因。昨日,北京商報記者在主流B2C網站調查發現,半數以上企業不支援黃金、珠寶、手錶等貴重商品以及美粧産品的無理由退換。某企業相關負責人認為,貴重物品在運輸過程中會出現損耗,消費者、企業以及快遞公司在商品的配送過程中很難做到流程的規範化,為規避損失,貴重物品多定為不適宜退換的商品。

  除了後悔權之外,對所有商品都實行三包是“新消法”的另一亮點。調查結果顯示,“新消法”實施後,經營者能自覺承擔三包責任的只佔21.3%,而高達71.45%的經營者只願承擔少部分責任或拒不承擔三包責任,其中符合退貨條件的,商家只換貨或修理的佔到了41.85%,符合換貨條件的,商家只修理的佔12.5%,經營者以各種理由拒不承擔三包責任的佔17.1%,多數經營者履行三包責任還不夠積極。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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