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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販勾結銀行內鬼賣他人信用憑證 已形成産業鏈

2014-06-12 14:09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字號:       轉發 列印

  各種銀行卡應有盡有,還可以提供開戶人身份證原件……作為個人信用標誌的銀行卡、身份證等,在網上竟然可以買賣,而且形成了一個交易市場。

  分析人士指出,個人銀行卡、身份證等非法交易行為,不僅給當事人信用帶來巨大風險,更為荒唐的是,你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成了經濟詐騙等犯罪行為的“保護傘”。

  非法生意紅火,暴露監管漏洞

  根據法律規定,銀行卡、身份證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轉借,更不能作為商品出售。然而,現實生活並非如此。在一些地下交易市場,這些個人信用憑證也被當成商品進行買賣,而且形成了一個地下産業鏈。

  記者在搜索引擎輸入“銀行卡+出售”,即顯示大量銷售銀行卡的資訊,大部分是銷售銀行卡的網站。隨機打開一家名為“信譽銀行卡”的網站,根據網站上的QQ號碼,馬上可與客服人員取得聯繫。

  “普通借記卡400元,開通網銀的要500元,還附送開戶人身份證原件。”客服人員介紹説,“我們公司做銀行卡生意快20年了,信譽有保障,每天都能賣出幾十張卡,各大銀行的卡應有盡有。”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網站的非法生意十分紅火,一張銀行卡價格為300元到500元,開通網銀要另加100元到200元,部分網站甚至可以根據客戶要求,指定開戶人姓名、性別與開戶地。卡販子非常警覺,均稱只接受淘寶支付,拒絕當面交易。

  為一探究竟,記者決定從網上購買一張銀行卡。淘寶支付完成後第三天,記者收到了辦好的銀行卡和開戶人身份證原件。經驗證,該卡確為真卡,而且身份證姓名與開戶人姓名一致,開戶地為江蘇常州。

  這些銀行卡從何而來?據卡販子透露,他們獲取銀行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大量購買公民個人資訊和身份證件,辦理銀行卡進行倒賣;二是以每張100元左右的價格收購閒置不用的銀行卡。

  辦卡審核不嚴,助長詐騙行為

  被盜用的銀行卡會不會被發現?業內人士説,首先是ATM機上發現不了;其次,網上銀行是用賬號和密碼開通的,只有拿自己的身份證到同一家銀行的櫃檯上查詢,才有可能發現,如果你不主動問工作人員,他們也不會説。

  “身份證管理漏洞也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説,目前,二代身份證挂失補辦後,原身份證中的資訊不能隨之登出,新老身份證都能使用,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他人遺失或收購來的身份證到銀行網點辦卡倒賣。

  一些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辦卡審核比較嚴格,代理他人辦卡必須出示雙方的身份證原件,銀行還要與被代理人電話確認後才能辦理。

  而卡販子的話卻令人深思:“幹我們這行的,如果在銀行沒有‘內部關係’,還怎麼賺錢?多家銀行要求考核開戶數量,多開卡就是多創收,審核沒那麼嚴。”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陳鵬飛表示,這些銀行卡的開戶人與使用人並非同一人,一旦用於實施犯罪,警方通過開戶資訊也找不到犯罪分子,這為經濟詐騙、行賄受賄、偷稅漏稅和洗錢等犯罪行為開了方便之門。

  以詐騙為例,幾乎在所有電信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持大量購買而來的他人銀行卡,用於贓款轉移時逃避打擊,破獲一起案件通常能繳獲成百上千張銀行卡。

  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電話詐騙案,據犯罪分子王某、陳某交代,他們將數千萬元資金通過網銀轉移到多張他人銀行卡上,其下線同時在多臺ATM機上取現,從而完成了贓款的迅速轉移。

  據調查,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原局長陶勇在接受賄賂過程中,購買兩張開戶名為“章偉”的銀行卡接受贓款,以躲避司法機關的審查。

  據販子透露,每個月都有一些中小企業主購買銀行卡,通過多開賬戶的方式,將一個賬戶的資金分散到多個“匿名”賬戶,以達到偷稅漏稅之目的。

  加大懲處力度,維護信用安全

  “身份證管理漏洞和銀行卡審核不嚴,給信用安全帶來很大威脅。”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王安白認為,尤其是盜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暴露了銀行對“人證一致性”審核不嚴,或片面追求辦卡數量而疏于監管。

  陳鵬飛指出,涉及銀行卡的犯罪往往與“內鬼”有關。如近年來,公安機關破獲多起銀行內部員工販賣銀行卡資訊的案件。“不少卡販子稱有銀行內部關係,説明銀行員工有可能參與其中。”

  如何遏制銀行卡、身份證等個人信用憑證的非法交易?專家認為,公安部門儘快完善身份證資訊管理系統,通過推進身份證植入指紋資訊工作,提高身份證的識別度,解決二代身份證挂失後資訊無法登出的問題。

  陳鵬飛説,司法機關要加大懲處力度,根據網站上留下的聯繫方式順藤摸瓜,嚴厲打擊銀行卡銷售行為;同時,對洩露公民個人資訊、盜用他人身份證等行為予以追究。

  “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必須加強監管,實施問責。”王安白説,對辦卡審核不嚴的銀行嚴加懲處。同時,加強內部稽查,嚴肅處理“內鬼”。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還要與銀行及其監管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及時通報資訊,在案件偵破過程中互相配合,形成打擊合力。

  “公民個人要提高警惕,防止個人資訊被不法分子盜用,更不能為貪圖小利出售自己閒置的銀行卡,這會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王安白説。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趙宇飛)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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