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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金管部門:大陸QDII來臺投資限1個月內完成

2010-01-19 09:03 來源:中新網 字號:       轉發 打印

  臺灣《工商時報》18日在頭版頭條報道,臺當局“金管會”規定,大陸QDII申請額度獲準後,需盡速匯入投資。消息人士指出,由于來臺的大陸QDII不論總量和各檔,均設有限額,為避免部分QDII取得額度,遲遲不匯入投資,“金管會”和證交所決擬訂“反佔用條款”,若投資未在1個月內完成,將取消資格6個月,予以“冷凍”,才可重新提出額度的申請,且不保證下次申請可獲核準。 

  目前已向證交所申請登記,且開戶的大陸QDII已有2檔,分別為華夏全球精選股票型基金,和上投摩根亞太優勢股票型基金。“金管會”官員指出,若這兩檔基金,18日就向證交所提出擬匯入額度的外匯核準申請,最快當日可獲準並開始投入股市。而比照目前對外資的規定,QDII匯入後,應于一周內執行其投資計劃。

  “金管會”根據去2009年發布的《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簡稱QDII辦法),上周五(15日)兩岸金融MOU生效前夕,對外公布總量管制額度、各檔投資上限,及各產業持股限額。

  開放初期QDII總額匯入上限為5億美元,單檔QDII僅8千萬美元,若每檔QDII都以最高額度申請,證交所僅能允許6檔QDII來臺投資。

  官員指出,額度有限,為避免申請到額度空著,沒匯入資金,因此擬訂定反佔用條款,佔用達一個月,該檔QDII向證交所申請的額度就會自動失效,且失效後的半年內,無法重新提出申請,半年以後才可再申請新的額度。

  不過由于整體QDII胃納量為5億美元,6個月後,還有沒有額度可供該檔QDII申請?官員不敢挂保證。

  官員表示,每檔QDII最高額度僅8千萬美元,折合新臺幣25余億元,只要資金匯入並盡速投入股市,目前應無另訂單次匯入門檻的必要。

  另外,市場關心因額度不大,可能有陸資化身成外資進入臺灣,“金管會”官員對此指出,只要發現不符合規定者,就會取消資格。

[責任編輯: 李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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