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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航企因素延誤旅客食宿自理惹爭議

2014-05-28 10:27 來源:解放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國民用航空局26日發佈《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對航班正常保障和延誤處置做了詳細規定。其中提到,因天氣原因等非航空公司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誤,航空公司應“協助”提供食宿,産生的費用由乘客自己埋單。對此,乘客提出質疑:資訊不對稱的環境下,乘客權益如何保障?

  《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預計將於今年10月30日起施行。徵求意見稿針對三種情況下航班延誤的食宿安排作出不同規定: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當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務;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應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無論何種原因,航空公司均應負責向經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務。令許多乘客産生質疑的正是第二種情況。

  疑問一:為什麼耽誤了時間還得自己多花錢?

  北京媒體人趙小姐經常在全國出差,有一次在廣州機場被延誤了12小時,吃了兩頓盒飯。她説,睡到半夜,被叫起來説飛機可以走了,同行的旅客都很煩躁。如果新規實施,這段惱人的經歷還得自己埋單。“被耽誤了時間還得自己多花錢?”趙小姐表示非常不滿。

  疑問二:航空公司提供的食宿讓我埋單,價格會不會有貓膩?

  曾在九黃機場遭遇滯留的沈先生説,航空公司提供的賓館條件非常差,被子潮濕發黴,水龍頭冰凍,自己的帽子也不翼而飛。業內人士透露,航空公司為乘客提供的住宿、食品通常品質一般,且常與賓館方面有協議價格,實際成本並不高。趙小姐擔心:新規一旦實施,食宿由航空公司安排,卻都讓乘客埋單,價格會不會有貓膩?

  疑問三:我怎麼知道是誰造成的延誤?

  經常出差的外企白領張先生説,現在遇到的飛機延誤太多了。有時是空管,有時是天氣,但資訊都是航空公司告訴乘客的。張先生表示,我們理解很多延誤並非航空公司造成的,經濟上的損失也不應該完全由航空公司承擔,“但是,在這個問題上乘客完全是弱勢的,航空公司説是對方機場的天氣原因,你也沒法反駁。”張先生建議,如果實行新規,一定要由可信的第三方機構來公佈延誤原因。

  不過,採訪中也有航空業內人士指出,美國航空公司通常都不負責延誤給乘客帶來的食宿問題。一位在美多年的留學生表示,自己曾在美國兩次遭遇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只負責重新預訂,其他事都不管。兩次都是自己掏腰包,在機場吃飯,在機場賓館過夜。

  此外,意見稿中還提到,停機坪延誤時,航空公司應每30分鐘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動態資訊,包括延誤原因、預計延誤時間等。停機坪延誤超過2小時,航空公司應提供水和食品;超過3小時,應安排乘客下飛機等待。航空公司還應制定並對社會公佈航班延誤經濟補償方案。(記者 趙翰露)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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