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1月13日電(記者胡善安)記者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獲悉,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復,《平潭綜合實驗區外匯管理試點操作細則》日前下發,這標誌著平潭綜合實驗區外匯管理試點政策開始正式實施。
此次外匯管理試點政策重點針對平潭綜合實驗區內企業。試點政策實施後,區內企業借用外債實行比例自律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短期、中長期外債餘額和,不超過其上年末經審計凈資産的2倍。區內中資企業短期外債餘額不超過其上年末經審計凈資産的0.5倍;中資企業外債資金結匯,參照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規定辦理。試點政策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赴臺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寶島債,並給予資金調回便利;在海峽號客滾碼頭,可用新台幣購買船票,並允許相關航運公司收取的新台幣用於公司外幣代兌點或特許兌換機構兌出,為臺胞出行和“海峽號”運營提供便利。
試點政策將拓寬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投融資平臺,擴大企業外匯資金來源多元化,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和匯率風險,進一步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也將為平潭營造良好的招商引資金融服務“軟”環境,助力平潭開放開發建設。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