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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事件暴露臺灣食品安全監管漏洞

2014-09-12 09:59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餿水油”事件暴露臺灣食品安全監管漏洞

   新華網北京\臺北9月10日電 題:“餿水油”事件暴露臺灣食品安全監管漏洞

   新華社記者查文曄 陳鍵興

   小吃、水果、夜市、美食……一提到臺灣,“舌尖上的寶島”便呼之欲出。臺灣的食品安全也一直為人們所信賴。但這一光環近年來卻被“塑化劑”“黑心油”等系列食安事件蒙上陰影。日前爆發的“餿水油”事件更暴露出臺灣食品安全監管的漏洞,值得反思。

   9月4日,臺灣警方通報稱,查獲一起以“餿水油”等回收廢油混制食用油案件,涉案油品達數百噸。警方經偵查發現,郭某等6人涉嫌在屏東、高雄等地經營地下油廠,用回收的餿水油和皮脂油等廢油混雜煉製食用油。而知名廠商強冠公司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向郭某採購劣質食用油,再混製成“全統香豬油”販售。

   由於強冠是擁有食品GMP(優良製造規範)認證的大廠,不少下游廠商都從該公司進口豬油,製造肉松、肉醬、月餅等各類産品。事件曝光後,臺監管部門要求涉嫌使用“餿水油”製造的産品全部下架,業者如隱匿不報將受嚴厲處罰。一時間,大量顧客退貨讓“染餿”廠家損失慘重。

  “不是有認證麼?怎麼還會出現‘餿水油’?”成為不少人的疑問。有官員透露,核發GMP認證時一些工作人員查廠程式僅1天,現場實際評審時間更只有60到90分鐘。此外,每年僅復查兩次、每次兩天,這些措施無法有效監管業者品質。

  還有前強冠員工向媒體爆料稱,公司通過其股東奕升與益成通運公司,以散裝油罐車出貨賣給下游廠商。通運公司會準備裝有合格油品的塑膠瓶,事先懸吊入油罐車內。當買家要驗油時,司機假裝從油罐車內撈出油料供檢查,實際上卻是拉出事先準備好的油瓶。“真是觸目驚心!”

  “GMP協會的理事成員都是食品大廠,既是球員又是裁判。”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宏恩説,主要依靠行業自律的認證體制存在漏洞。此外,只要廠家的一條生産線通過認證,就可以獲頒GMP標誌,也使得擁有多條生産線的業者得以“渾水摸魚”。

  面對質疑,臺灣食品GMP協會日前召開記者會道歉。理事長孫寶年強調,此次揭發的不法業者是“智慧型犯罪”,一些作案手法出乎意料。以往協會過於依賴檢驗報告,未來會強化源頭管理,且不定期查核,並邀請消費者代表擔任諮詢委員,消除外界疑慮。

   ·國臺辦 大陸未進口臺灣問題油

   ·專題:地溝油事件令臺灣"全島淪陷"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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