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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食藥監總局:魚肝油不得亂貼標簽違規宣傳

2014-03-20 08:45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央視3·15晚會讓魚肝油一下成了熱門話題。國家食藥監總局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發佈會18日召開,對魚肝油問題作了進一步解答,強調魚肝油可以用於保健食品和食品,但不得通過標簽混淆家長的視聽、違規宣傳。

  食藥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表示,“這一次3·15晚會曝光的鱈魚肝油案件,典型特徵是沒有獲得保健食品的許可,也不按照食品的備案標準要求進行組織生産,擅自使用魚肝油。而且更惡劣的是企業在它産品的標識標簽和外包裝上抓住了家長的心理,用所謂的特別醒目的鱈魚肝油標簽來混淆家長的視聽,達到違規宣傳的目的,同時獲得高價的銷售。”

  “魚肝油的確在臨床會用於嬰幼兒身上,是為了更好地、適當地補充維生素。但是小兒個體差異大,且市面上魚肝油品類多、劑型雜,所以不建議家長將其當成普通食品隨意購買、自由喂服。”廣州女子醫院育兒專家朱飛飛告訴本報記者,是否使用應遵從兒保醫生評估和指導。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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