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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乳産品捲入“鹽風波” 不適合嬰幼兒食用

2012-10-11 09:39 來源:杭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乳礦物鹽非違禁品,但嬰幼兒食品不在使用範圍

  乳礦物鹽,是什麼東西?最近頻頻曝光的這一字眼,讓年輕的家長們分外留神。

  繼光明和蒙牛先後捲入“乳礦物鹽”風波後,近日,合生元某乳鈣咀嚼片也被爆出含 “乳礦物鹽”。對此,食品專家表示,乳礦物鹽作為“新資源食品”,並非違禁品,只是不適合嬰幼兒食用。關鍵是相關産品的外包裝上必須標註明確,以免誤導消費者。

  3歲以下兒童不適用乳礦物鹽

  昨天,記者在朝暉路的聯華、華潤超市看到,針對兒童的乳製品、營養食品還真不少。光明、合生元、蒙牛等國産品牌都有兒童乳製品。捲入“乳礦物鹽”風波的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既有水果味,也有奶味。記者在産品宣傳上看到“微囊乳鈣,生物吸收看得見!好吃看得見!” 其産品配料中標明含微囊乳鈣粉(乳礦物鹽、磷脂)。在適用人群一欄寫明: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兒童。

  針對乳礦物鹽風波,廣州市合生元生物製品有限公司9日在官網發佈聲明,稱微囊乳鈣咀嚼片是針對具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兒童開發的食品,其原料乳礦物鹽屬於衛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中正式批准使用的新資源食品。該産品在包裝盒上明確標示“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的兒童方可食用本品”,完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記者查閱了衛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發現批准了茶葉籽油、鹽藻及提取物、魚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龍蛋白、乳礦物鹽、牛奶鹼性蛋白等7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其中對乳礦物鹽明確:使用範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按衛生部定義,嬰幼兒是指0—36月齡(即0—3歲)的兒童。

  凸現實行食品分級制必要性

  此前,光明旗下一款針對幼兒的寶寶奶酪産品,因被曝添加乳礦物鹽而下架。光明為此發佈致歉聲明。目前其他小小光明系列乳酪産品仍在正常銷售,包裝的原料清單上不含乳礦物鹽。而後,蒙牛一款“未來星兒童成長奶酪”産品,也被曝含“乳礦物鹽”成分。

  乳業專家王丁棉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嬰幼兒食品中添加乳礦物鈣,可能對嬰幼兒腎功能造成壓力和不同程度的負擔,對嬰幼兒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新資源食品因安全因素考慮,大多不被允許使用在嬰幼兒食品中。不過,專家認為,新資源食品規定不允許嬰幼兒食用,並不意味著本身有害,而是出於對處理過程中未知風險的防範。

  雖然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將乳礦物鹽添加入嬰幼兒食品中,但是市場上不少嬰幼兒補鈣的營養品、輔食中還在使用乳礦物鹽,比如一些乳鈣膠囊、兒童奶酪等。有些産品並未明確列出適用範圍,僅簡單説明適用於兒童,難免有打擦邊球,誤導消費之嫌。業內專家表示,這也凸現出嚴格實行食品分級制的必要性。所謂食品分級制,就是按照年齡、消費習慣等將食品進行分級,不同年齡段的人對食品消費有不同限制。這樣就可以保證食品消費的安全、營養和可靠。

  名詞解釋

  乳礦物鹽 是以乳清為原料,經去除蛋白質、乳糖等成分而製成。其中含有豐富的鈣、磷和少量的蛋白質、脂肪、乳糖。其營養價值在於保留了牛奶中的大量礦物質,尤其是鈣,含量在23.0%—28.0%之間。食用量點5克/天。

  新資源食品 是指在我國無食用習慣且符合食品基本屬性的食品原料,包括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從動物、植物、微生物中分離的在我國無食用習慣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種;因採用新工藝生産導致原有成分或者結構發生改變的食品原料。   (記者 郭峰)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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