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天向特區立法會提交雇傭修訂條例草案,為香港在職父親提供3天帶薪陪產假。
港府在草案中建議,香港在職父親可在嬰兒出生前的4個星期,或在孩子出生後的10個星期,1次或分成3次,申請3日帶薪陪產假,並可獲發80%的薪酬。
對此,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天表示,陪產假和產假形式類似,做法應盡量看齊。港府提出建議時,已經考慮雇員福利、機構承擔能力和社會實際情況等多方因素。特區政府經研究後認為,3天的帶薪陪產假安排切實可行,也能合理平衡雇員和雇主的利益,希望能盡快落實。據了解,該草案將交給特區立法會處理。(曹海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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