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港澳傳真  > 正文

粵港兩地非營運小汽車去香港 可走深圳灣

2014-02-13 09:58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11日,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獲悉,由於允許通行其他口岸的粵港兩地非營運小汽車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出入境的政策期限將於2014年3月31日截止,為方便此前持有可通行其他口岸配額的群眾就近選擇深圳灣口岸通行,經兩地政府部門協商同意,自2014年2月10日起,至5月30日(含當日),原通行口岸為其他口岸的粵港非營運小汽車車主,如自願放棄車輛原通行口岸,需要轉用深圳灣口岸的,有關當事人可持相關材料直接到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車管所申請辦理。(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嘉禾尖彭路388號)

  具體申請條件和所需資料請查詢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政務服務網。網址為http://jj.gdga.gov.cn/,諮詢電話:020—83111536。(唐珩 陳立文)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