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14日完成《調整公務員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法案的細則性討論,並簽署了意見書。初步預計,法案本月23日在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表決,若一切順利,新法自公佈翌月的首日起生效,即所有公務員可在2月1日(年初二)收到“大紅包”。澳門財政局估計,法案調整後,政府每月需增加約3800萬元(澳門元,下同)支出,即每年約4.5億元。
至於澳門特首及與其薪酬掛鉤的一些人,如司法官、立法會議員及行政會委員能否與公務員同步,皆大歡喜過大年,就要看三常會會議進程。二常會將與政府代表分析《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修訂案,此案擬調升特首薪酬10%。
二常會經與政府代表討論完公務員津貼法案修訂文本,基本無爭議後,15日再開內部會議,討論意見書,過程順利。按往績,公務員加薪、加津貼等法案一般“零反對”,過大會只是例行公事,公務員加津貼僅時間問題。若法案能在23日獲通過,且在本月內頒布,2月1日即可生效。
法案最大突破,是改變現時的定額津貼方式,改為與薪俸點掛鉤,當每薪俸點薪金調整時,津貼金額會自動更新,更為“貼市”。法案建議調整的津貼包括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喪葬津貼及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的金額,各有不同增幅,最受惠的莫過於房屋津貼。現時公務員房津一律每月1500元,法案調整為30點,以現時每薪俸點70元計算即為2100元,升幅四成。單是常規性的房津,澳門公務員2月1日便可收到600元“大紅包”,若加上實際調升了200元至700元的年資津貼、調升了300元至700元的家庭津貼。
其他調津全面考慮
澳門行政暨公職局長朱偉幹接受澳門日報訪問時指出,這次法案包括的津貼都是重要、覆蓋面大及有調整必要性,其他津貼調整會否照辦煮碗,都與薪俸點掛鉤,得全面考慮及看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下一步再研究。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14日會後澄清,遺體運送費用的分擔金額實為上限,且仍舊是“雙向”,即遺體運回或運出澳門都有補助,香港與澳門上限為62410元,其他地方與澳門上限為26.558萬元。另外,遺體運送補助的受惠主體是“公務員、服務人員及散位人員,以及親屬及陪伴者”,個人勞動合同不包括在內。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