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獲悉, 2014年各類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已經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據悉,對應不同分數線,凡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
申請夫妻團聚類的,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2010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申請子女照顧父母類的,審批分數線為60分,即申請人年齡為18-59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申請子女投靠父母類的,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父母投靠子女類的,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如需了解赴港澳地區定居政策詳情,可前往各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