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港澳傳真  > 正文

香港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倡為劏房發牌 合格者可經營

2013-09-05 09: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9月4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特首梁振英上任逾一年來矢言要解決令他煩惱甚至失眠的劏房問題,去年成立的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3日終推出長遠房策諮詢文件,諮詢期3個月,建議每年平均建屋4.7萬個單位。文件提出將住宅或綜合樓宇的劏房發牌“規範化”,只要合乎防火安全及衛生便可長遠經營,工廈劏房則要取締。香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承認,發牌後,劏房租金將會因此上升。

  過去10年,港府曾推出不同房屋供應指標,1997年,前特首董建華建議建屋8.5萬夥,讓七成家庭置業;曾蔭權時代房屋供應則減少至3.5萬夥(1.5萬夥公屋及2萬夥私宅)。由於房屋短缺,公屋輪候冊申請數目逾23萬,香港有逾7.5萬個基層家庭,蝸居劏房甚至工廈劏房。

  香港長策會經10個月討論,3日公佈諮詢文件,定出未來10年香港總樓宇供應目標為47萬個單位,平均每年建屋4.7萬,六成為公營房屋。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稱,房屋問題嚴峻,對於香港逾7.5萬間劏房及頂樓加蓋屋,他説,長遠而言,政府應增加公屋回應訴求,但建屋需時,為確保劏房居民安全,文件建議為住宅劏房發牌或作業主登記。他稱,發牌條件包括考慮劏房結構、消防安全及衛生狀況。他認同問題不簡單,發牌將會需時,亦可能令劏房租金因此上升,社會要有所共識。

  報告並未交代發牌劏房的具體要求,根據屋宇署7月發表的指引,合乎消防及衛生規格的劏房,分隔單位時要預留闊1.05米的消防通道,另外每間劏房要有窗戶,廚房亦可採光等。因此,“合法”劏房一般只可“一劏二”或“一劏三”,現時出現“一劏四”或以上的劏房,勢無法獲發牌面臨取締。

  張炳良説,工廈劏房一定不會獲發牌,屋宇署會加強打擊。香港長策會又建議,若市區有合適臨時空置地,可研究興建過渡性住房。港府消息稱,由於劏房數目龐大,政府內部未能評估最終能否全面取締違規劏房;對於建造臨屋,則認為臨時空置地應最少可用兩年或以上,否則會浪費資源。

[責任編輯: 王君飛]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