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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省市明年起試點商業養老金業務 4家險企入圍

2022-12-02 09:26:00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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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關內容顯示,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參與試點的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壽養老”)、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民養老”)。《通知》發佈後,《證券日報》記者第一時間連線了上述4家公司,受訪公司表示正細緻規劃,有序開展相關工作。

  商業養老金業務有六大特點

  《通知》指出,試點內容主要包含三方面:一是創新發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提供包括養老賬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滿足客戶生命週期內多樣化養老需求;二是探索利用多渠道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更廣泛地覆蓋和觸達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新産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允許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為個人提供交費支援;三是探索建立與商業養老金業務特點相適應的銷售長期激勵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投資管理機制等,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審慎投資,開展養老資金長週期管理。

  談及商業養老金業務的特點,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主要有六方面。

  一是賬戶與産品相結合。為個人建立資訊管理賬戶,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徵的商業養老金産品,滿足客戶穩健投資等養老需求。二是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雙重需要。三是産品設計以積累養老金為主要功能,支援個人長期持續積累養老資金,並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四是強化風險管控,建立産品託管機制,加強投資監督和估值對賬,通過多種手段控制風險。五是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測算、需求分析、資産配置等養老規劃服務,協助客戶管理好生命週期內的養老風險。

  國壽養老相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養老金業務操作便捷、運作透明、選擇多樣,具備普惠性、平衡性、長期性等突出優勢;相關配套的養老規劃服務,能夠幫助客戶提前做好安全穩妥的長期養老資産配置。”

  針對市場頗為關注的商業養老金業務與個人養老金業務的主要區別,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商業養老金客戶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産品。

  有險企稱將積極備案相關産品

  上述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次參與試點的4家養老保險公司在資本實力、業務渠道、經營管理等方面各有特點,由其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有利於發揮養老保險公司在養老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專長,以及長期參與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所積累的豐富經驗,進一步深化養老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金融發展路徑。

  國壽養老相關負責人表示,養老保險公司作為商業養老金的管理人,以養老金管理為主業,是國家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骨幹力量,更加理解客戶多元化養老需求和風險偏好,能夠為客戶提供伴隨一生的資金管理和風險保障服務。

  國民養老相關負責人就業務籌備進度對記者表示,目前公司已經在産品、系統、投資、運營、客服、人員和制度準備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籌備,將第一時間備案商業養老金産品。同時,還將發揮股東優勢,積極和各股東銀行溝通業務銷售合作,滿足客戶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需求。

  國壽養老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正集中優勢資源緊鑼密鼓地推進産品開發等相關工作,同時開發了養老規劃服務系統。公司根據商業養老金産品‘資金長期性、收益安全性、領取約束性’的基本定位,探索開發系列産品,兼顧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風險偏好的多樣化需求,實現覆蓋養老資金生命週期管理。”

  《通知》還要求,各公司應審慎制定發展規劃,穩步推進試點各項工作,可在試點區域內不設分支機構經營商業養老金業務,但應具備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服務能力。此外,各公司應于每季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銀保監會和試點地區銀保監局報送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報告。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密切跟蹤試點進展,規範業務經營,加強監督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及時評估總結試點情況,研究完善監管制度,適時推廣試點經驗,推動養老保險公司更好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本報記者 蘇向杲 楊 潔

[責任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