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網09月10日訊 ,週四(9月1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發佈相關業務管理辦法,允許會員及客戶在辦理有價物充抵保證金業務時,除了可以用黃金和白銀作為有價物,A股、上市基金和國債等有價證券及外幣亦可作為有價物來充抵保證金。
該辦法指出,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具體包括A股、國內證券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其他上市基金以及國內證券交易所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上市交易的國債及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債券。
該辦法稱,充抵業務的充抵期限最長不超過180天,最短天數為1天,最小充抵金額不小于10萬元人民幣。
黃金和白銀的實物庫存摺扣率最高不超過90%,非庫存類有價物折扣率最高不超過90%,具體按交易所發佈的公告為準,以充抵當日交易所在盤中維護、發佈的價格為充抵申請基準價。
上海金交所對於黃金和白銀的延期交收合約實行交易保證金制度,根據此前規定,黃金和白銀分別根據合約價值徵收7%和9%的保證金。交易所還可根據市場風險 調整交易保證金水準。
上海金交所將有價資産充抵保證金制度作為近階段推進産品和業務創新的重要舉措之一。上海金交所沈剛在8月曾表示,下半年將適時推出以可兌換外幣、債券和實物庫存為主的有價資産充抵保證金業務。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