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積極就業政策的普惠性,吉林省加大了對就業創業薄弱環節的扶持力度。
擴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範圍。今後,吉林省將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能力並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全部納入政策扶持範圍;將企業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下,安置符合貸款條件人員達到政策規定比例的小微企業納入政策扶持範圍;將符合條件的,不需要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納入貼息扶持政策範圍。
提高貸款額度。為區別於其他商業性貸款,吉林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對個體創業者的貸款額度上限統一調整為10萬元,對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15萬元。對吸納符合條件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貸款額度上限提高到400萬元。創新反擔保模式,降低反擔保門檻,允許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為基地(園區)內創業實體提供擔保。
簡化創業擔保貸款程式手續。降低創業準入門檻,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允許符合條件的住宅改為商用。利用省級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園、創業市場、電商(微商)創業孵化基地給予補助。同時,對股權投資企業按對實體經濟新增投資情況給予一定獎勵。依託中小商貿流通企業服務中心,鼓勵銀行、擔保、典當、融資租賃等機構開發符合商貿服務行業特點的融資産品。(記者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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