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 正文

浙江老屋挖出銀幣引多方爭奪 法院稱或將充公

2015-05-19 07:39 來源:人民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浙江老屋挖出銀幣引多方爭奪 法院稱或將充公

  老屋挖出“袁大頭”多方爭奪繼承權

  浙江地方法院駁回訴求銀元可能“充公”

  據《今日早報》報道今年初,浙江開化縣何田鄉田畈村的汪大爺家中,挖出了128枚“袁大頭”(民國時期發行的有袁世凱頭像的壹圓銀幣)。突然冒出橫財,汪大爺的侄孫、現房主詹某以及給汪大爺養老送終的村委會,都介入爭奪並引發官司。15日下午,開化縣法院巡迴法庭的審判車開進村中,開庭審理了此案。

  轉手祖屋挖出銀元

  汪大爺膝下無子,老伴去世後,他一直由村委會負責照顧。汪大爺去世後不久,村委會便以繼承人的名義將其生前居住的土木結構老屋賣給了其侄孫汪某。汪某沒來住過,7年前又將老屋賣給了同村的詹某。

  今年1月,詹某準備拆了老屋建新房。工人拆墻時,無意中發現了一根小鐵管,裏面裝著大頭銀元、小頭銀元等共計128塊。

  消息迅速傳遍整個村莊,汪某妻子找到詹某,以自己是原屋主的身份要求平分這批銀元。詹某雖不情願,但經不住汪某一家多次索要,就給了14塊銀元,但汪某嫌不夠。

  “汪大爺一直是我們在照顧,按照法律規定,這個房子是汪大爺的遺贈,房子裏找到的銀元也該歸屬村委會。”村委會也加入爭奪。

  兩任房東對簿公堂

  今年4月底,多次索要銀元未果的汪某將詹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詹某歸還剩餘銀元。詹某也提出反訴,要求汪某返還14塊銀元。兩家爭執中,村委會表示放棄所有權。目前,已有90枚銀元被法院依法扣押。

  15日下午兩點半,巡迴法庭準時在田畈村開庭。

  汪某認為,詹某拆除的房子原屬自己,原房主也是自己的叔爺爺,現在家族中只有自己跟原房主同屬一脈,自己當然就是唯一繼承人。

  詹某認為,自己有償獲得老房及宅基地,房屋內的一切連同隱藏的銀元當然都屬於自己。而且,詹某認為汪大爺和村委會之間才具有事實上的贍養關係,村委會才是繼承人。現在村委會放棄了所有權,那麼這批銀元就是無主物,對於無主物,誰佔有誰就享有所有權。

  法院駁回雙方訴求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所訴爭的銀元是隱藏物,該隱藏物不因其所藏匿的房屋的轉讓而轉移所有權,無論是誰掘獲銀元,銀元仍應當歸埋藏人所有,或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最後,法院當場作出判決,一審駁回雙方的訴求。

  那麼,這批銀元最終會怎麼處理?開化縣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挖掘過去地主所埋藏的銀元歸誰所有的批復》規定,所掘獲銀元歸埋藏人所有,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此外,《民法通則》有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據此,詹某雖是現房主且發掘了銀元,但對銀元不享有所有權。汪某僅能確認汪大爺係該屋原居住者及所有者,並不能確認汪大爺或汪大爺父親係銀元實際埋藏者,沒有充分證據證實銀元屬汪大爺之遺産。且即使該銀元屬汪大爺所有,汪某也不能證實其對汪大爺之遺産享有法定繼承權。

  法院表示,在該案審結後將作出相應的司法建議,建議最後如果查不清這批銀元是誰埋藏的,而且找不到繼承人的話,銀元最終將“充公”上交給國家。

  這些銀元值多少錢

  如果按年號,“袁大頭”分為民國三年、五年、八年、九年、十年版等,均為普通版,唯獨五年版鑄量較少。國內某些收藏網站顯示,目前“袁大頭”壹圓版的市場價格在600元左右,去年最高衝高到1000元,開國紀念銀幣壹圓版則在500元左右。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 吳曉寒]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