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實體經濟發展比較艱難,主要因為:一是實體經濟企業的稅負比較高,企業除了要承擔增值稅、消費稅等之外,還要承擔25%所得稅以及內資股東20%、外資股東10%的紅利稅,這樣算下來,一般實體企業的稅負要達到40%至50%以上,企業怎麼還有資金再去進一步發展。
二是向企業收取的社保費用比較高,造成人力成本也越來越高,而向企業收取的各類費用也是過多、過高,根據我們公司初步統計,此類費用林林總總有四五百項。
三是企業用地價格太高,一塊工業用地,每畝就要一百多萬,投資成本太大,一般實體企業很難承受。
四是實體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融資成本高、融資難。一方面,國家下達給銀行的目標利潤太高,導致銀行貸款利率太高,一般企業融資成本都在10%左右,還不算民間融資。據統計數據,2013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利潤率僅為6.04%,國企主營業務利潤率更是只有4.8%,如果企業在贏利這麼低的情況下再去融資,實際上就會虧本。另一方面,民企融資更難,同樣是貸款,如果是貸給國企利率就低,貸給民企利率就高,甚至還有些國企以此來賺利差,而如果貸款出了問題,變成壞賬,國企沒人追究,民企就要追究,這些方面沒有一視同仁,導致沒人敢給民企貸款。
上述各項負擔中,人力成本的提高雖對企業來説有一定影響,但也是應該的,因為這不僅能夠增加老百姓的收入,還可以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但其他方面負擔對企業的影響比較大,導致的結果是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贏利低甚至虧本,根本難以生存,而且近年來許多外企也不斷將企業外遷到稅負或人力成本比較低的東南亞或其他地區,由此帶來勞動力就業困難、稅基減少、財政收入減少等一系列社會和經濟問題。另外,如果企業負擔太重,贏利水準低,就不可能按國家要求的銷售收入3%投入經費去搞科研、轉型升級,也不可能給員工增加工資,更不可能實現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老百姓收入翻一番的目標。
由於實體經濟是創造財富的經濟,而如果實體經濟不發展,整個社會就不可能健康發展。因此,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鼓勵與支援實體企業發展,不光要降低實體經濟的稅負,還要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減少稅種,降低稅率,減輕企業的稅負,同時要降低企業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的費率,幫助企業有更多的贏利資金去發展實體經濟。
二是降低或免除企業的各類費用負擔。要明確究竟哪些費用可以收,除此之外各種名目的費用應該堅決予以取締,切切實實為企業減負。
三是要降低實體企業工業用地的出讓價格,讓企業有更多的錢用來搞生産、搞科研。
四是要降低融資成本。在銀行貸款額度中要確定20%以上的比例專門用於中小企業的低息貸款,還要有20%的人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幫助其發展實體經濟。而銀行貸款無論是給國企還是民企,要一視同仁,負同樣的法律責任,這樣可以促進銀行向民企貸款,為民企解決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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