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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舉報滴滴快的涉嫌壟斷 回應:未達申報門檻

2015-02-17 07:57 來源:騰訊科技 字號:       轉發 列印

易到舉報滴滴快的涉嫌壟斷 回應:未達申報門檻

  騰訊科技訊(相欣)2月16日消息,本月14日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聯合宣佈實現戰略合併,外界質疑二者合併後可能涉及行業壟斷。

  易到用車已于近日正式向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舉報滴滴和快的的合併未按要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重違反中國《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並禁止兩家公司合併。

  易到用車認為,合併方之一快的在其官網2014年3月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公司司機賬戶流水達47.3億元人民幣,月均營收超千萬元,僅此一項就遠超相關法規規定的反壟斷申報標準,兩家未經申報而實施合併案件嚴重違法。

  其還表示,兩家合併後在相關市場上的市場份額超過90%,在事實上構成了線上打車行業的寡頭壟斷,按照相關法規,兩家的合併即使不構成反壟斷申報的營業額門檻,商務部也應有權依法進行調查並禁止兩家的合併。

  對此,滴滴快的回應稱兩個公司均未達到經營者集中申報門檻,因此無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已在與有關部門積極彙報溝通情況。

  而在今日的商務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表示,商務部還沒有收到有關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相關交易經營者集中申報。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企業合併屬於反壟斷法中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如果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則應該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申報。

  以下是快的打車與滴滴打車官方回應全文:

  由於兩邊企業均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我們已經在與有關部門積極彙報溝通情況。

  我們雙方在城市出行領域上擁有共同的願景,合併後雙方在業務上繼續平行發展,並保持各自的品牌和業務的獨立性。同時,合併將給雙方提升效率以及節省成本,並進而分享給用戶。合併後兩方將持續創新,將資源集中投入到産品技術的優化升級,提升用戶體驗,同時拉動移動出行行業及上下游産業鏈的企業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大價值。

  用戶層面,一方面用戶現有的積分將繼續有效,服務品質不會有任何下降等,另一方面,用戶將能享受更豐富的産品功能,更廣的城市覆蓋等。

  移動出行是一個創新的業務,方興未艾,國內競爭激烈,進入門檻比較低,海外競爭對手實力強勁,我們面臨的挑戰還很大。

[責任編輯: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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