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大陸經濟  > 正文

新《消法》發佈 網購想退貨沒那麼難了

2015-01-07 07:57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這是1994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以來,該法的第二次修訂。

  按照新消法第25條規定,經營者採用網路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新《消法》第26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這就意味著,“本店擁有最終解釋權”、“謝絕自帶酒水”、“包間設定最低消費”等霸王條款不再成立。

  但在餐飲市場上,不少商家雖然取消了“最低消費”,卻變相利用加收服務費等其他方式提高收費標準。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仍需注意隱形陷阱。

  3億

  目前,我國網購人數已達3億,網路購物已成為人們消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新“消法”出臺後效果如何?數據顯示,2014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廣州市12315中心和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共受理網購投訴887宗,比去年同期(1359宗)下降了34.73%。(唐珩)

[責任編輯: 宿靜]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圖 片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