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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存量債清理甄別啟動 財政部力推PPP模式

2014-10-29 08:32 來源:上海證券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對存量地方債的清理工作,隨著財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簡稱《甄別辦法》)的正式發佈,已經具備了指導實際操作的技術規範。

  10月28日,財政部官方網站公佈《甄別辦法》。這也是繼國務院10月2日公佈《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43號文)後,財政部制定的最新配套文件。根據該辦法,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的清理甄別工作將由地方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具體牽頭、部門單位各負其責的方式展開,其目的是為“將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奠定基礎”。值得關注的是,辦法特別強調“要大力推廣PPP模式(即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達到“既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供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並獲取合理回報,又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舉債壓力、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民生項目建設的目的”。

  “辦法一方面強調對現有存量債務的分類清理,另一方面通過PPP模式來實現社會資金的引入,是從‘節流’和‘開源’兩方面來進行的。”一位政府人士對上證報記者評論道。

  “《甄別辦法》規定,清理甄別工作按照先清理、後甄別的順序開展。”一名地方政府官員對記者談到,“換言之,先摸清債務情況,再進行分類處理。”

  《甄別辦法》規定,在清理工作中,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把關”,而且“債務單位應與債權人共同協商確認,根據合同逐筆核對債務明細數據”,同時對於存有爭議的債務存量,也給出了具體的解決辦法:“爭議雙方提出解決方案及依據,經同級審計部門出具審計意見後,報同級政府確定”。

  “《甄別辦法》的一個特點,就是強調規範性,可操作性比較強。”財政部財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對記者談到,“企業的債務就是企業的,政府的債務就是政府的,分類一定要分清楚。”

  《甄別辦法》明確規定,“企業債務不得推給政府償還,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同時也根據項目本身的收益情況,對其分為不同四類,對應“不納入政府債務、一般債務、專項債務”等不同的甄別結果。

  “不同的甄別結果,意味著不同的處理辦法。”一名券商分析師談到。中信建投證券近日的一份分析報告也認為,未來存量地方政府債務的化解將有“通過項目收入、注入優質資産、原貸款銀行債務展期、地方政府債權置換”四條途徑。

  “分類甄別標準的提出,意味著以後地方政府在大興項目的時候,必須具有更強的成本和收益意識,”該分析師談到,“不能再不計成本的上一些沒有收益的項目。”

  根據國務院43號文,政府將“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該精神在《甄別辦法》中得以充分體現,比如,其中明確規定“通過PPP模式轉化為企業債務的,不納入政府債務”,同時對於在建項目,要“優先通過PPP模式推進”。一名地方政府人士就此評論稱,“以往對於PPP模式雖然提,但是沒有放到這麼優先的位置來提,看來以後多數地方項目都會和PPP模式有關了。”(記者 龐瑞)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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